0745-1540CCIEC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海事局盐城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第二次公开招标公
0745-1540CCIEC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海事局盐城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第二次公开招标公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海事局计划采购盐城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设备,并计划利用财政资金用于该项目下的支付。
2、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海事局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并提供投标文件。
盐城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设备 一套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能力和信誉条件:
资质要求:投标人是指提供集成服务的供应商。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主要设备)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须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没有不良记录。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最近3年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资产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和反应其银行资信情况的银行资信证明;应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生产或集成VTS系统设备的资历、经验、技术力量和财力、物力保证。投标人应满足近五年内(2010年至今)至少应承担过两个VTS工程项目(建设规模至少为二站一中心)的业绩要求,并出具该项目的合同及用户使用良好证明。投标人应列出目前从事VTS研制开发的机构、人员构成及中国境内维修服务机构的人员组成。
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针对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只对项目的某一或某些内容响应者,其投标将被拒绝。未能按照规定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所有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12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或170美元,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 150 元人民币或25美元)。招标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汇款和邮购通知后,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如有丢失或迟误,招标机构概不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层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2015年8月2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层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br> 银行账号:********5271
SWIFT CODE: BKCHCNBJ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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