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公安局警用业务装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卢龙县公安局警用业务装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卢龙县公安局警用业务装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报送时间:2015年8月6日
1.项目名称:卢龙县公安局警用业务装备采购
2.采购项目文件编号:QHYZB-2015-386
采购人名称:卢龙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卢龙县城区
采购人联系人:魏立杰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3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庞小东郝爱华联系电话:139*****968/137*****245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6.采购内容:客户查询终端电子触摸屏查询一体机、人像采集系统、指纹采集器、执法记录仪、物证保管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
7.简要技术要求:1.公安局客户查询终端电子触摸屏查询一体机必须和河北省公安厅执法公开服务系统实现无缝对接,保证发布、查询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2.人像采集系统必须与秦皇岛市公安局户政系统实现无缝对接;3、指纹采集器必须能接入河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系统平台,实现出入境管理数据共享;4、按招标文件及清单要求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后期维保.
8.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供货及安装工期:10天
10.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具有符合本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者经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需提供(电子触摸屏查询一体机、人像采集系统、指纹采集器)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近三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为A4纸复印件并加盖企业法人章
11.报名时间:2015年8月7日至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时进行资质复核,投标人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不受理报名,投标人资质符合要求的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庞小东郝爱华联系电话:139*****968/137*****24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7日至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1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27日10:00时
开标地点: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hdggzy.gov.cn: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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