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竹岐~大樟溪引水线路出水口永久用电工程询价公告
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竹岐~大樟溪引水线路出水口永久用电工程询价公告
各报价单位:
我方因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需要,现诚恳邀请贵方对该工程竹岐~大樟溪引水线路出水口永久用电工程项目进行报价。
一、报价方式:受邀请的报价人,以传真或邮件形式报价(邮件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在此时段后报价均无效。
二、工作范围和内容:
工作范围:本工程为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竹岐~大樟溪引水线路出水口永久用电工程,工作内容包括:
1、安装敷设DN-150钢管350米,DN-100钢管35米;
2、敷设HFB-100电缆保护管2*225米,采用水泥包封;
3、敷设ZC-YJV22-10-3*95高压电缆850m;
制作10kV(95#)户内电缆终端头2套;
4、敷设ZC-YJV22-1-3*50+2*25 低压电缆530米;
制作(50#)低压电缆终端头2套;
5、安装160KVA箱式变压器1台;
6、防火封堵、送电调试等。
工期:30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缺陷责任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送电后两年。
三、付款方式:
竣工验收合格并通电(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结算经财审或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后,支付至审后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且无索赔无扣款的情况下付清(不计利息)。乙方申请付款时应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及有效发票后支付对应价款,如因未收到发票等情况,甲方可延迟付款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工程保修期
1、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3%,质量保证金不计银行利息。
2、本工程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送电后贰年 ,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承包方应负责无偿修复。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容容;
2、联系电话:189*****133
3、传真:0591—********
4、邮箱:*********@qq.com。
六、报价说明:
1、本项目控制价为******元,套用施工期间预算定额和最新调整文件按下浮率报价,最高限价为控制价的98%。结算时以财审或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金额为准。套用施工期间预算定额和最新调整文件,材料直接套用施工期间的信息价。接受询价单位必须承诺能够配备足够的、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工作服务内容按期完成,并结合单位自身实力、本项目工作内容、风险特性等相关内容进行最优报价。
2、要求报价单位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报价文件按以下资料提交:
(1)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竹岐~大樟溪引水线路出水口永久用电工程项目报价承诺函及报价表
(2)项目负责人证件
(3)其他相关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福州水务平潭引水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8日
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竹岐_大樟溪引水线路出水口永久用电工程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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