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延庆县城西再生水厂特许经营BOT项目已由延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复文号为:延发改函【2013】102号。招标人为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西屯村西 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新建再生水厂1座,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2/O+MBR+臭氧活性炭工艺,设计日处理规模40000吨,铺设污水收集干管55米,退水管1140米。 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214 日历天(以实际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此部分分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 新建再生水厂1座,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2/O+MBR+臭氧活性炭工艺,设计日处理规模40000吨,铺设污水收集干管55米,退水管1140米。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施工经验、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师或结构师或设备工程师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具有国家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资质; 6、《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7、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具有《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8、项目经理资格条件:(a)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的人员;(b)或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二级(含)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临时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的人员;(c)应具备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一定业绩。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凡前来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2份),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4、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被授权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2015 年8月6 日至 2015 年8 月 12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延庆县泰安小区甲1号20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图纸 1000 元。售后不退。 九.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霞光道1号宁泰大厦402室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晶 电 话: 158*****207 传 真: ***-******** 2015 年 8 月 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