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都县2015年七台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内蒙古商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商发改字【2015】52号文件已批准,准予建设,招标人为商都县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政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商都县七台镇。
2、建设规模:
(1)道路工程,总长度3320米,总面积42840平方米。
(2)排污工程,总长4250米污水管网工程。
(3)排雨水工程,与道路硬化工程同步实施总长9660米排雨水工程。
(4)给水工程,总长10510米给水管网工程,新建消防井工程42座。
(5)亮化工程,路灯亮化工程。
(6)路肩硬化工程,路肩硬化5万平方米。
(7)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排污主管道及泵房设施和道路、广场、公园等维护工程。
(8)厕所新建、改建工程,新建水冲式厕所3座、改建6座。
(9)不冻河水厂架设高低压线路工程。架设高低压4360米、安装变压器4台。
3、计划总投资:4920.7万元。
4、资金来源:地方自筹。
5、计划开工、竣工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评标准。
7、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两个标段。
8、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1)道路工程,总长度3320米,总面积42840平方米。
2)排污工程,总长4250米污水管网工程。
3)排雨水工程,与道路硬化工程同步实施总长9660米排雨水工程。
4)给水工程,总长10510米给水管网工程,新建消防井工程42座。
5)亮化工程,路灯亮化工程。
6)路肩硬化工程,路肩硬化5万平方米。
7)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排污主管道及泵房设施和道路、广场、公园等维护工程。
8)厕所新建、改建工程,新建水冲式厕所3座、改建6座。
总投资:4710.7万元。
第二标段:不冻河水厂架设高低压线路工程。架设高低压4360米、安装变压器4台。
总投资:210万元。
图纸范围内所有的土建、安装工程、电力工程(以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施工: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1、施工: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五级承装承修及以上资质,拟派委托人为本企业人员,开标时携带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址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 8月 6日 至 2015年8月12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候)。
2、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东街9号,呼市制镜厂二楼。
3、资格预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预审地点:商都县建设局。
一、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四份: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2) 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4) 建造师:拟派本项目建造师应具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建造师身份证;
(5) 近叁年企业业绩的资料;
(6) 凡内蒙古自治区以外施工企业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
①外来施工企业诚信证明;
②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书。
③“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备案证书”;
六、招标文件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 至 2015年8月17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候),领取文件地点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东街9号,呼市制镜厂二楼。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商都县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冠旭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岳鹏程
联系 电 话:186*****293
电子 邮 箱:********3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