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展柜招标公告
博物馆展柜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鹤壁市博物馆展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HBZC[2015]0804号
批复编号:〔2015〕796号
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计划完工期:60日历天
采购预算(元):*******.00
保证金(元): 13000.00
采购人:鹤壁市博物馆
联系人:蒋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联系人:韩女士****-*******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文物展柜、墙柜等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是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加工企业;3.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参加过地市级博物馆展柜单项合同不少于100万元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不少于二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质开标时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的购买: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同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
采购文件的获取:各潜在供应商须在2015年8月6日至2015年8月13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fcg/)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27日上午8:30至9: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 年8月27日上午9:30
递交采购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信息如下:
户 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银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
注 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及"分包名称"。如未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和分包名称的,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退还保证金须知
1.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2.中标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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