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灯头厂改扩建项目BIM服务

光明灯头厂改扩建项目BIM服务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上海嘉宝光明灯头有限公司关于嘉定区光明灯头厂改扩建工程智慧园区BIM咨询及建管平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嘉定区光明灯头厂改扩建工程智慧园区

BIM咨询及建管平台服务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上海嘉宝光明灯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3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4

第一部分 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 4

第二部分 投标单位须知.......................................................................................... 6

第三章 项目需求.......................................................................................................... 15

第四章 评标方法............................................................................................................ 18

第五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21

第六章 合 同............................................................................................................... 33

第七章 质疑受理要求及附件.......................................................................................... 42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嘉定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嘉宝光明灯头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合法运作;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本项目须贯彻中共上海市嘉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嘉纪(2018)11号文”关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领域廉洁建设“六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光明灯头厂改扩建工程智慧园区BIM咨询及建管平台服务

2、服务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500号

3、服务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42平方米(以规划部门审定的最终方案为准),其中地上计容面积*****.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6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创新厂房楼,2#3#大型厂房楼,4#5#微型厂房楼,6#宿舍楼及地下车库等。本次招标为本项目BIM咨询及建管平台服务,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4、项目预算:150万元。

三、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1)法定代表人需携带: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复核);

(2)受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②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复核);

2、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5日至2023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持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至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买招标文件500元/份)。

五、投标截至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17日上午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7日上午10:00。

六、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

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1室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嘉宝光明灯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500号

联系人: 黄竞俊

联系电话:138******7870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1室

联系人:王楠楠

联系电话:*********804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光明灯头厂改扩建工程智慧园区BIM咨询及建管平台服务


2

项目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500号


3

项目预算: 150万元


4

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资金100%


5

代理机构详细信息: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

投标方资质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8

服务期限: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9

付款方式:详见第六章合同。


10

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1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及电子版一份。


12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装订要求:响应文件胶装,不得使用硬质封面


13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至2023年3月29日
上午9:0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双休日除外)



14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23年4月1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1室



15

供应商开标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复核);

2、受委托代理人出席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2)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复核);

如投标人所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上述规定,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投标。


16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


17

投标保证金:无。


18

踏勘现场:自行踏勘


19

推荐中标候选人2名


20

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投标单位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中所叙述的项目的采购。

1.2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通过专家评审择优选定最合适的中标人。

1.3 本项目招标依据

u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u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

u 《嘉定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2. 定义

2.1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2 “采购人”系指本项目的业主方:上海嘉宝光明灯头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系指响应投标,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企业。

2.4 “项目”系指光明灯头厂改扩建工程智慧园区BIM咨询及建管平台服务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所有内容。

3. 合格的投标单位

3.1 经采购代理机构校验合格并接受报名的均为合格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和上海市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条例。

4. 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是阐明招标的服务内容、投标文件的编写、递交、招标投标程序、评标原则、中标条件和相关的合同条款的文件。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单位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项目需求

第五章 附件格式

第六章 合同

第七章 质疑受理要求及附件

5.2 招标文件用简体汉语编印。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3 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6. 招标文件的解释与修改

6.1 供应商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提问,应于招标公告所述日期前以书面形式(来信或传真形式)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招标文件澄清会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2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以修改书形式修改招标文件。

6.3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若单位拒绝回复,视作单位已确认此事项。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4 为使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充分考虑招标文件修改书的有关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可能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5 若投标单位没有收到任何澄清纪要或补充通知,也有义务在澄清时间截止后向招标代理机构主动询问,以避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不公平。

7.踏勘现场

7.1 若采购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7.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三、 投标文件编制

8. 总体要求

8.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使其投标可以对招标文件做出完全的、实质性响应,且此种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投标报价

9.1 报价编制的一般要求

(1)投标单位应根据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条件信息,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参照有关的收费标准,进行合理的投标报价。

(2)以表格或其他直观的形式列出各部分明细,涉及经验估算或预测的需提供详实的案例以及合理的测算/计算过程,涉及计提项目、摊销项目均应列出计算式。

(3)供应商认为费用支出中不应当由中标人承担的费用以及代扣代缴的费用,应分别以表格或其他直观的形式列明并进行汇总,未列明的均视为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供应商承担。

(4)有关服务工具以及其他消耗品等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根据业主方实际耗用量及自身管理经验进行估算,本项应计入投标报价,各投标单位应编制具体目录明细,消耗品规格、报价清单并按照每年度产生费用计算。

(5)投标价精确到“元”,计算错误由投标单位承担,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总价确定,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6)投标单位对每项指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9.2 本项目报价编制的特别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9.3 若第四章“项目需求”中的特别要求与9.1条矛盾,以第四章“项目需求”为准。

10. 投标文件内容

10.1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一般包括以下常规内容:

商务标:

1)投标函(附件1);

2)开标一览表(附件2);

3)项目报价分类明细表(附件3);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4);

5)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5);

6)投标方营业至今类似项目业绩(附件6);

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7);

8)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页面查询的时间为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可作为有效凭证;

9)企业简介(附件8);

10)投标方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1)近一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基本报户银行资信证明;

12)项目组人员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以税费凭证为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3)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技术标

1) 项目实施方案;

2)主要人员配置一栏表(附件9)

3)拟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情况表(附件10);

4)项目时间进度计划和控制措施;

5)质量保障措施;

6)服务承诺;

7)企业综合实力(附件11);

8)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2 本项目投标方案编制的其他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11. 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11.2 投标单位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划表格填报,但相关内容不得缺省,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其投标。

12、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

12.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单位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表签章,加盖法人章、单位公章装入信封并密封。

13.2 除投标单位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投标文件的签署人签字确认。

13.3 下列张页应加盖公章或签字;

(1)第五章附件格式中提供的表式按要求盖章或签字;

(2)本须知第10条规定的盖章页。

14、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4.1 供应商应将除投标保证金以外的所有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

14.2 投标单位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及电子版一份,装袋密封,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4.3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外形尺寸统一为A4纸规格(包括封面,图纸不受此限,但应折叠成A4纸规格装订在其中)。

14.4 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投标方公章、法人代表章,并注明“于(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

15.1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16、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16.1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和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6.2 因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而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招标文件修改书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16.3 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于开标当天开始接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16.3 开标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供应商都必须按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或招标文件修改书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

17、迟交的投标文件

17.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的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8.1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消,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表签字。

18.2 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消的通知应按第14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交,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消投标”字样。

18.3 投标单位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消投标文件,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和评标

19、开标

19.1 采购代理机构在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或招标文件修改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携带“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16条规定的资料并签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该供应商自动退出投标。

19.2 投标方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由投标方代表当场签署《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否则视为该供应商自动退出投标。

19.3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在确认无误后开启标书。唱标时只需宣读“开标一览表”的内容。

开标程序:

(1)单位进行签到。

(2)招标人宣布开标。

(3)招标人宣布唱标。

(4)单位宣读《开标一览表》并进行确认。

(5)单位对唱标结果进行签名。

(6)招标人宣布开标结束。

20、评标委员会

20.1 评标委员会由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以及采购人的代表组成,其中专家随机抽取产生。

21、询标

21.1 开标后,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并有可能对投标文件中的疑点向投标单位进行询问。

21.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1.3 此书面文件将构成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21.4 供应商若迟到、缺席、拒绝询标,则自行承担落标、否决投标的风险。

22、评标

22.1 评委会将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评标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评委会将根据招标文件项目招标需求中所列各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综合分析供应商的各项指标择优定标。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22.2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评委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单位。

22.3 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2.4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

22.5 评委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六、授予资格

23、定标原则

23.1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2名。

23.2 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4、资格后审

24.1中标人在合同生效前或合同执行过程中被国家行政机关吊销执照、取消资质或严重丧失信誉,采购人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

25、中标通知

25.1 评标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

26、履约保证金

26.1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27、签订合同

27.1 中标单位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后果自负。

27.2 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采购文件,均为签订协议的依据。

27.3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提出与招标文件规定相反的意见,如采购代理机构不予认可而中标人坚持不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28、无效投标条款

28.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将作无效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如有);

(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采购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9、重新招标

29.1 重新招标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采购人应依法重新招标:

(1)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人或者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内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申请人少于3人的;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3)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无法满足项目规模的;

(4)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

(5)评标委员会认为按照评标办法,无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况。

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重新招标时,该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0、招标代理服务费

30.1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服务费。

30.2收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收费标准,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中标服务费,并同时支付专家费4000元。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招标

100以下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1000—5000

0.25%

注:采用累进制计价

30.3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支票、电汇、现金。

31、询问与质疑

31.1投标方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方的询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31.2投标方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或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1.3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1.4采购人将在收到投标方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31.5对投标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供应商,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31.6供应商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执行。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合法、有效的工作和身份证明。质疑书的递交可以采取邮寄、快递或当面递交形式。采取传真形式的,应当在传真发出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原件以邮寄、快递或当面递交的方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评标办法

一、评审原则

1、评审办法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嘉定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作为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单位的依据。

2、评审委员会由采购方代表和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奇数,并于评审前随机抽取产生。

3、任何人不得干预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权利,评审表要保存备查。

二、评审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满分100分。评委会成员根据本细则规定的评审内容和评分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2、评委会成员分别为每一个投标人在各项分值最低分与最高分的闭区间之内打分。各响应单位的最终结果取所有评委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2名。

三、评审内容与标准

1、符合性检查

符合性检查表

序号

合格条件

合格条件标准

有效证明材料



1

法人营业执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有效期90天

开标一览表中注明


3

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书中响应招标要求

开标一览表中注明


4

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不得进行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标明的采购预算金额或项目最高限价;不得低于成本报价。

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不得进行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标明的采购预算金额或项目最高限价;不得低于成本报价。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5

响应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要求签字、盖章

投标书中响应招标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6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投标书中承诺


7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注: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方:1)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不合格的投标方不进入下一轮评审。

2、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最高分值

得分

报价

1、首先确定评选基准价,经评标小组甄别确认,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选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10分。

2、确定其他投标报价评分:报价得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投标报价)×10。

10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价好的得(15-20分),较好得(8-14分),一般得(1-7分);如投标方此项未做说明得0分。(0-20分)

20


人员配备和管理

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及高级工程师的得4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技术组长同时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及PMP证书的得2分。。(0-8分)

8


本项目实施人员年龄结构、学历、资历经验等情况。(0-8分)

8


项目时间进度计划和控制措施

根据投标人针对整个服务期限内项目开展的流程、时间安排计划及进度控制措施是否科学、合理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价好的得(13-18分),较好得(7-12分),一般得(1-6分);如投标方此项未做说明得0分。(0-18分)

18


质量保障措施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最终出具的成果报告的质量保证措施说明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价好的得(9-12分),较好得(5-8分),一般得(1-4分);如投标方此项未做说明得0分。(0-12分)

12


服务承诺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做出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价好的得(9-12分),较好得(5-8分),一般得(1-4分);如投标方此项未做说明得0分。(0-12分)

12


企业业绩

投标人企业营业至今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须含合同名称、金额、签字盖章页及主要工作内容页,模糊不清、内容不全的不计分)(0-4分)

4


企业综合实力

企业内部组织架构合理、各项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状况良好。(0-5分)

5


招标响应

投标文件完整、规范、详尽且针对性强,服务承诺满足招标要求(0-3分)

3


合计

100


备注:

(1)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上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有效小数,如有并列得分的,以较低投标价确定。

(3)如有漏项则按所有有效报价中最高该项报价向总价中叠加,作为最后的总报价。

(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一致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予以否决投标处理。

(5)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2名。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光明灯头厂改扩建工程智慧园区BIM咨询及建管平台服务

2、服务地点:项目现场

3、服务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42平方米(以规划部门审定的最终方案为准),其中地上计容面积*****.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6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创新厂房楼,2#3#大型厂房楼,4#5#微型厂房楼,6#宿舍楼及地下车库等。本次招标为本项目BIM咨询及建管平台服务,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二、主要服务内容

设计阶段:

建立项目的BIM模型,其中包括:建筑、结构(含预制构件模型)、暖通、给排水、电气各专业模型;提供项目的碰撞检测报告,碰撞核查及预留洞核查,净高优化等建议。

施工阶段:

基于设计变更及升版图纸进行BIM模型更新,针对深化图纸搭建施工深化BIM模型(BIM模型主要包含土建、钢结构、机电、装饰及幕墙专业),根据业主及现场施工需要构建施工方案过程演示模型及施工工艺相关模型,生成模拟演示视频,基于施工进度计划,进行相应的4D施工模拟动画预演,根据业主及现场施工需求,进行三维漫游动画演示及BIM模型交底,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深化设计辅助,实现预制构件模型化,针对竣工图纸搭建BIM模型(BIM模型主要包含土建、钢结构、机电、装饰及幕墙专业)。

系统集成(智慧工地等信息集成):

(1)环境监测(通过软件/硬件接入,展示风力,噪音,气温,湿度。通过图表可视化展示;通过API接口,自动计算AQI数值,可视化展示项目AQI信息。统计项目现场环境情况。);

(2)基坑监测(支持5大类监测信息导入,并针对导入数据,做到可视化图表展示。且支持关联模型。通过可视化数据展示,更容易,更方便现场人员查看历史数据趋势,通过设置警戒线,能及时报警并通知相关人员等);

(3)视频监控(通过标准协议,接入监控设备,可针对不同设备,设置不同查看权限,并关联模型,做到模型设备一体化展示。通过监控设备,还原现场,解决管理难,安全监督难等问题);

(4)人员管理(支持新建人员信息、本地导入和硬件对接。支持打印人员二维码。通过实时统计施工现场在场人数,收集劳动力数据,协助卫生防疫工作)。

(5)协同管理(进度、质量、安全、工序、综合办公)

数据平台(可选):

私有本地部署或云平台,承载以上BIM系统数据所需要的软件硬件环境,包括必要的数据备份机制,不含外网建设。

三、费用说明

本次招标BIM服务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系统集成(智慧工地等信息集成),其中系统集成(智慧工地等信息集成)需根据项目情况考虑是否实施。故本次招标系统集成(智慧工地等信息集成)部分设为暂定价50万元整,各投标单位对该部分无需报价。投标人中标后,如实施系统集成(智慧工地等信息集成)部分,则另行报价。如该部分未实施则扣除相应费用。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格式

(本章未提及的文件由投标方自行划表填报)

附件1

投标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招标采购的 (项目名称),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投标方的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及电子版1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90天。

(2)我们承担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4)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A)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B)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C)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信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签名):

电话、传真:

投标方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元)

服务期限

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


元(大写: )



注:

以上报价为投标方完成本招标文件所明确全部工作的酬金,且不受通胀、利率、汇率、税费、成本及市场因素变化的影响。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方完成工作所需的全部人力资源成本(含人员工资、补贴、奖金、加班费、保险、福利、差旅、食宿、交通等费用);

(2)投标方与工作相关的资料、信息、通讯、办公设施、耗材、设备、器具、管理费、利润等费用;

(3)投标方履行质量保证责任的费用;

(4)投标方与合同相关的所有税费;

(5)投标方完成工作所需的其他任何成本和费用等

投标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报价分类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备注

1

设计阶段







2

施工阶段







3

系统集成


1

******.00

******.00









合计


注:(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供应商应根据分类报价费用情况编制明细费用表并随本表一起提供。

(3)各供应商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和优惠条件应在商务报价编制说明中详细列明,标后优惠条件一律不作考虑。

(4)项目明细报价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等。

投标方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_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方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文本框: 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粘帖处



附件5

法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活动。代理人关于投标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及与之有关的一切行为和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文本框: 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方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注:法人授权委托书于投标方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采购代理


附件6:

投标方营业至今类似项目的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合同签订时间

服务内容

备注























































注:(1)营业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须含合同名称、金额、签字盖章页及主要工作内容页),模糊不清、内容不全的不计分。

投标方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7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招标方名称):

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公司愿意接受采购方及用户单位的监督。

特此声明!

投标方名称(公章):

日 期:


附件8

企业简介

(一)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

2、地址:

3:邮编:

4、电话/传真:

5、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6、行业类型:

(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12月31日止):

1、实收资本:

2、资产总额:

3、负债总额:

4、营业收入:

5、净利润:

6、上交税收:

7、在册人数;

(三)其他情况:

1、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

2、企业资质证书情况: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招标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证实。

附件9

主要人员配置一栏表

姓名

年龄

职务

职称

从事专业

专业资格

备注




































































































附件10

拟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情况表(一人一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参加工作时间


相关专业证书编号

从事项目经验

时间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该项目中任职

项目类型


























目前承担的任务

时间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该项目中任职

项目类别
















附:(1)项目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2)项目人员业绩经验证明资料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项目人员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附件11

企业综合实力

企业内部组织架构、各项管理制度保障、财务状况


第六章 合 同

合同编号:

嘉定区光明灯头厂改扩建工程智慧园区

BIM咨询及建管平台服务

技术服务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上海嘉宝光明灯头有限公司

服务方(乙方):

签订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

签订日期: 2023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光明灯头厂改扩建工程智慧园区BIM咨询及建管平台服务。

1.2服务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500号。

2.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2.1乙方所提供的光明灯头厂改扩建工程智慧园区BIM咨询及建管平台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投标文件。

3.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3.1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3.2服务地点:上海市嘉定区。

3.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最终时间以甲方项目进度为准)

4.质量标准和要求
4.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4.2服务内容

设计阶段:

建立项目的BIM模型,其中包括:建筑、结构(含预制构件模型)、暖通、给排水、电气各专业模型;提供项目的碰撞检测报告,碰撞核查及预留洞核查,净高优化等建议。

施工阶段:

基于设计变更及升版图纸进行BIM模型更新,针对深化图纸搭建施工深化BIM模型(BIM模型主要包含土建、钢结构、机电、装饰及幕墙专业),根据业主及现场施工需要构建施工方案过程演示模型及施工工艺相关模型,生成模拟演示视频,基于施工进度计划,进行相应的4D施工模拟动画预演,根据业主及现场施工需求,进行三维漫游动画演示及BIM模型交底,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深化设计辅助,实现预制构件模型化,针对竣工图纸搭建BIM模型(BIM模型主要包含土建、钢结构、机电、装饰及幕墙专业)。

系统集成(智慧工地等信息集成):

(1)环境监测(通过软件/硬件接入,展示风力,噪音,气温,湿度。通过图表可视化展示;通过API接口,自动计算AQI数值,可视化展示项目AQI信息。统计项目现场环境情况。);

(2)基坑监测(支持5大类监测信息导入,并针对导入数据,做到可视化图表展示。且支持关联模型。通过可视化数据展示,更容易,更方便现场人员查看历史数据趋势,通过设置警戒线,能及时报警并通知相关人员等);

(3)视频监控(通过标准协议,接入监控设备,可针对不同设备,设置不同查看权限,并关联模型,做到模型设备一体化展示。通过监控设备,还原现场,解决管理难,安全监督难等问题);

(4)人员管理(支持新建人员信息、本地导入和硬件对接。支持打印人员二维码。通过实时统计施工现场在场人数,收集劳动力数据,协助卫生防疫工作)。

(5)协同管理(进度、质量、安全、工序、综合办公)

数据平台(可选):

私有本地部署或云平台,承载以上BIM系统数据所需要的软件硬件环境,包括必要的数据备份机制,不含外网建设。

5.权利瑕疵担保
5.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5.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5.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5.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保密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7.付款
7.1合同生效后的30天内支付合同价的20%预付款。

7.2乙方完成设计阶段的服务内容,提交4D施工模拟动画预演, BIM模型(土建、钢结构、机电)后,经甲方确认30天内支付合同价的30%。

7.3乙方完成提交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后,经甲方确认30天内支付合同价的20%.

7.4完成竣工结算审价、项目审计后30天内,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5%

7.5质量保证金比例:甲方留竣工决算后审定总价的5%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待两年保修期届满验收合格后无息支付给乙方。在保修期间,乙方无条件对工程进行保修,如乙方不及时保修(维修),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维修,所产生的一切维修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甲方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8.3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4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项目内容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4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10.履约延误
10.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0.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0.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1.误期赔偿
11.1除合同第14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2.不可抗力
12.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2.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2.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3.争端的解决
13.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
13.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仲裁。
13.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4.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5.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合同转让和分包
16.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合同生效
17.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6.2本合同一式4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各方各执2份。

18.合同附件
18.1 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18.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8.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19.合同修改
19.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20.合同补充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日期:

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光明灯头厂改扩建工程智慧园区BIM咨询及建管平台服务

项目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500号

实施单位(法人单位或甲方):上海嘉宝光明灯头有限公司

服务单位(乙方):

为加强项目中的廉洁建设,规范项目各方活动,防止发生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廉洁建设规定,订立本廉洁合同。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赞助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二)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四)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

(五)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

(六)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七)不得进行其他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二)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旅游、娱乐等活动或进入高档场所。

(四)不得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六)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月、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七)不得进行其他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应向甲方上级单位或纪检监察组织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合同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二)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不力,维护党的“六大纪律”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等行为的,由纪检监察组织对党委、纪委、党委书记、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进行问责。

(四)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甲方根据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价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利益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

(五)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以及导致党员、国家监察对象被纪检监察组织追究党政纪责任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据《嘉定区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经工程建设领域“黑名单”联席会议审定,给予相应期限不得参加本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惩戒;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五、本合同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相关纪委、监委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盖章)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质疑受理要求及附件

一、质疑受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楠楠

联系电话:*********804

传 真:*********815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1室

邮政编码:******

二、质疑函提交要求: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应当一式三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

(三)质疑的具体事项、质疑请求和主张;

(四)质疑所依据的具体事实和根据(应当附有充足有效的线索和相关证据材料),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名称及具体条款的内容;

(五)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事项、权限及有效期限。

三、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驳回质疑:

(一)质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二)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质疑已经处理并答复后,质疑供应商就同一事项又提起质疑且未提供新的有效证据的;

(四)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规章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

四、附件:

附件1:质疑函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1

质疑函

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等)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地址、联系方式等)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地址、联系方式等)

被质疑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等)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供应商认为 (采购项目名称)的 (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我们的权益受到损害,现向你单位提出书面质疑。

一、具体质疑事项:

1、 。

2、 。

……

二、质疑请求和主张:

三、事实依据、理由(事实陈述及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名称和具体条款):

附件:相关证明材料

本人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人 (姓名、职务),系注册地址位于 的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兹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所属单位、职务),其身份证号码: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项目名称、编号)采购向贵公司提出质疑,其有权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并做出相应决定。

本授权书自签发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始终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日 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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