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小学食堂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第二小学食堂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黄梅县新开镇第二小学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黄梅县新开镇第二小学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黄梅县财政局批准,于2015年8
月4日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招标条件备案,采购编号:梅公共资源交易[2015]ZFCG-123号。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本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概况
1、采购地点:黄梅县新开镇第二小学校园内;
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交货期:20日历天;
3、招标范围:主副食库、粗加工区、白案间、切配区、烹饪蒸饭区、售卖区、教工学生餐厅、抽排烟过滤系统等厨房小件采购。包括所采购的货物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与土建施工配合、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维修、保养、售后服务等。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黄梅县新开镇第二小学食堂设备购置清单及参数要求;
4、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4.75万元;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经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和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质;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合法注册的派出机构的厨房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7、所投主要设备电磁灶品牌具有国家级或国际级线圈盘长寿命测试报告,国家级或国际
级激光焊接和手工焊接拉力对比测试报告,产品有CMA电磁兼容四项合格检查报告和其针对本项目报价的授权书(原件)。
8、代理商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三、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
2、须提供电磁炉厂家的国家级或国际级线圈盘长寿命测试报告,具有国家级或国际级激光焊接和手工焊接拉力对比测试报告,CMA电磁兼容四项合格检查报告和其针对本项目报价的授权书(原件)并另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3、代理商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并另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以上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资料须加盖单位鲜章;如有造假,取消参与资格。并向有关监督部门建议湖北省政府采购黑名单,3年之内不能在湖北省内参与同类项目。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13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梅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8月28日上午9:00时前,汇入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黄梅支行;户名: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号:********8002 ;帐号:****************2765 。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下午15:30时,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梅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标文件未按以上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的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质疑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有关问题的疑问与质疑,可于2015年8月14日上午12时前以书面形式或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大鹏公司QQ邮箱号********2)的方式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有理由和根据的意见或建议。招标人将在汇总各方意见后对上述内容进行一次性必要的修改并书面答复。
招 标 人:黄梅县新开镇中心学校
联 系 人:梅校长 电话:134*****286
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话:134*****333
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联 系 人:杨主任 电话:****-*******
日 期:2015年8月6日
发布人: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08-06
标签: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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