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一体化伴热系统招标公告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一体化伴热系统招标公告
SSEC-天津南港项目LLDPE/UHMWPE/水站装置-一体化伴热系统框架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SEC-天津南港项目LLDPE/UHMWPE/水站装置-一体化伴热系统框架招标(WZ********-4799-3867-B1)招标人为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一体化伴热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其他各种管道配件 | 1.00 | 批 | 包1-一体化伴热系统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中标,须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7 生产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1.8 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3.1.9 投标方须具有有效资质文件,包括营业执照、ISO9001等,制造商还应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组合装置)。以上资质文件均须覆盖本次产品范围。制造商对管配件的设计、制造、检验必须符合国家和在建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TSG 07 制造监检要求等)。 3.1.10 若一体化伴热系统整体为进口品牌,才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有效的生产企业委托代理授权书。 3.1.11 技术标书应提供与请购书相同顺序的投标物资一览表,包括组成件材质,数量,位号,规格尺寸等。 3.1.12 技术标书中应提供技术说明,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型式一体化伴热系统制造图,图纸须满足请购文件要求。材料选择须满足请购文件要求;伴热管缆长度每卷不应小于200m,不允许环缝拼接,符合ASTM-269标准;伴热管缆应采用防紫外线外保护套,表面温度不应高于60℃。 3.1.13 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请购书是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和交货状态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应严格遵照并不得低于请购文件规定要求。投标书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偏离在投标文件中均须清晰列出(若无偏离则在技术偏离表中填“无偏离”),不接受偏离表之外的偏离。对于偏离项,若不被接受,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有权作出否决决议。 3.1.14 投标文件中,投标商必须承诺:1)除在技术偏离表中所列偏离以外,投标物资完全符合询价文件的要求。2)满足本项目数字化交付要求。3)卖方报价需包含现场施工安装维护工具、支架、现场安装指导服务及培训费用。4)商务标中提供一体化伴热系统所需所有材料的清单及分项报价。 3.1.15 卖方必须提供所供产品近10年(2013-2022)在国内石油化工等装置上的至少3套成功使用业绩,以上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技术协议/确认图纸复印件。相关资料必须清晰可辨识且完整,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1.16 提供分供应商名单。为保证一体化伴热系统产品质量,节能环保、延长寿命、减少运行费用,疏水阀、Tubing接头分供应商应为中石化框架协议供应商。 3.1.17 卖方完成一体化伴热系统整体供货,负责集合管保温,集成伴热站至被伴热管道之间一体化伴热管缆的安装指导,配合测试及一体化伴热系统试运行。 3.1.18 技术标书中应提供本次投标物资的质量控制措施、检验与测试计划、现场技术服务与售后服务措施及文件图纸交付计划及交货期。交货期应满足项目要求。 3.1.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8日 8:00时至2023年4月4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14日09:3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4日09:30 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4月14日09:3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上海招标中心 | |||||
地址: | 上海浦东张扬路769号 | 地址: | 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 | |||||
邮编: | 邮编: | |||||||
联 系 人: | 姚雪鸣 | 联 系 人: | 张毅 | |||||
电话: | 021-******** | 电话: | 021-******** | |||||
电子邮件: | yaoxueming.ssec@sinopec.com | 电子邮件: | wzzhyi@sinopec.com | |||||
2023年3月27日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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