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协议转让罗甸县贵禾砂石场矿山采矿权公示
罗甸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协议转让罗甸县贵禾砂石场矿山采矿权公示
受罗甸县贵禾砂石场(法定代表人:陈洪彬)委托,罗甸县国土资源局协议转让罗甸县贵禾砂石场矿山采矿权,现制定协议转让方案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人:陈洪彬
(二)矿山名称:罗甸县贵禾砂石场
(三)采矿许可证号:C****************115333
(四)有效期限:2015年1月4日至2020年1月4日
(四)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五)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六)生产规模:8.00万吨/年
(七)发证机关:罗甸县国土资源局
(八)地理位置:罗甸县龙坪镇五星村
(九)矿区范围坐标及面积:0.0076平方公里
矿权坐标如下:
拐点号 | X坐标 | Y坐标 |
A | ||
B | ||
C | ||
D |
(十)资源储量情况:34.76万吨
(十一)转让人基本情况: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罗甸县贵禾砂石场
投资人姓名:陈洪彬(身份证号:****************14)
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罗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单位办公地:罗甸县龙坪镇五星村
依据转让人提供的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信息查询主要载明内容:
企业名称:罗甸县贵禾砂石场
投资人姓名:陈洪彬
企业类型:合伙企业
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转让价格:50万元
二、有关事项
公示时间:2015年1月15日至25日。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5日。
协议时间:2015年1月27日下午四时
报名地点:罗甸县龙坪镇环城路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国土局停车场外)
协议地点:罗甸县龙坪镇环城路国土局四楼小会议室
三、协议参买人资格条件与要求
对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接受报名;协议意向人可优先参与洽谈。
四、报名资料
(一)身份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出示原件,提交原件复印件1份);
(二)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公证书(原件1份)、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提交原件复印件1份);
(三)资金证明文件(原件1份);
(四)协议参买申请书(原件1份);协议参买承诺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
五、重要提示
(一)相关资料均由委托人提供,由委托人负责,罗甸县国土资源局不作任何承诺。
(二)公示期内,对转让矿权有异议的,以书面材料形式送到罗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对公示和公开期间反馈有异议的意见和信息,国土资源部门和相关部门将组织调查核实,待异议消除后再行办理。
(三)矿产资源开采具有不可预见性的风险,协议参买人应充分了解该采矿权的相关情况,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协议参买,即视为对协议转让文件和协议转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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