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供电所生产用房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虹桥供电所生产用房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泰兴市供电公司虹桥供电所生产用房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供电公司虹桥供电所生产用房新建工程由 泰兴市虹桥园工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 施工 的投标。
2.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虹桥园区 。
(2)招标工期:210 日历天。
(3)质量标准: 合格
(4)预算参考价:603.14万元
(5)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工程内容。
3.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4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合同价的30%、余款满二年一次付清。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一、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开标时,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场参加唱标。)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正在公示(公告)期间的且无在建工程;
5. 请申请人于2015年8 月 7 日至2015年8月 11 日17:30止(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到泰兴虹桥企业集中办公中心508室报名。报名登记时,经办人必须提供下列资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由委托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清单复印件,格式见附件二、附件三)完成报名(报名费800元)。
6. 请申请人于2015 年 8 月 11 日 15:00~17:30 时到泰兴虹桥企业集中办公中心508室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缴纳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携带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到泰兴市虹桥园工业开发有限公司财政分局分别换取缴款收据。凭收据获取招标文件。
7. 投标保证金金额:叁拾万元 人民币,缴纳形式:电汇,户名:泰兴市长江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帐号:********6312,开户银行:中行虹桥支行。
8.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后审文件具体审查条件详见附件一。
9.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确定中标人,具体评审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联系人:王大红 电话158*****029
本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为2015年8月 7日至2015年8月 11日
负责人(签字)
招标人(公章)
2015年8月7 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附件三)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原件及复印件);
(7)项目部组成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且须满足苏建建管701号文的相关要求);
(8)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组成人员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近三个月内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关于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格式、查询方式等事项,请登陆www.txcetc.com查询泰建招〔2014〕8号《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
(9)近两年(2013、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注: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须满足苏建建管701号文的相关要求。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但建筑施工企业承接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且总工程量在项目负责人级别承接范围内的除外。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投标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一): 职务:
受委托人(一)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一)电话:
受委托人(二): 职务:
受委托人(二)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二)电话: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 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投标事务负责人。
委托权限:提出投标申请,领取招标文件、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接洽各项投标事宜,编制、签署、递交、澄清、说明、补正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承诺,受委托人是委托人在职人员,且本委托书所附该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附:投标事务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一年内由委托人缴纳的受委托人医疗、养老保险复印件(加盖公章)。
委托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受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
标签: 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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