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XLZC(GK)2015-0011号(二次招标)
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洛浦县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建设项目所需的一批检测仪器设备(色谱仪\光度计\振荡器\干燥箱\蒸发仪\离心机等等)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资质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前来投标,并提供密封报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文件编号:XLZC(GK)2015-0011号
2、采购项目名称:洛浦县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洛浦县农业局
4、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
5、采购需求概况: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设备名称:农产品检测仪器设备(色谱仪\光度计\振荡器\干燥箱\蒸发仪\离心机等等)
(2)采购预算:174.42万人民币
(3)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人员培训、安装调试到正常使用和售后等相关一切服务
6、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有相应的生产和经营范围。凡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不是法人的须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销售企业须提供针对本次招标项目唯一产品授权书原件,外地投标商需提供和田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包含双方协议/合同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均资质均为原件,其他形式证件视为不响应招标要求,开标前现场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商拒绝参加投标。
7、供应商报名及取得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6日至2015年8月18日请携带上述资格要求材料前来报名及购买标书。地点: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
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需一致均加盖公司鲜公章)应于2015年8月26日16: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并进行投标确认,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9、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10、开标时间:2015年8月26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洛浦县财政局会议室(848室)
1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电子版),售后不退。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要严格标书制做,不明事宜请与我办工作人员联系。
13、采购地址: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洛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8楼830室)
14、联系人:肖和 乔栋 刘佳 电话、传真:0903-*******
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八月六日
标签: 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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