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三平祖师文化园配套工程监理比选公告

平和县三平祖师文化园配套工程监理比选公告

根据漳州市政府关于《漳州市国有单位选择中介机构比选办法》(漳政综【2009】第70号)的规定,我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决定将本监理工作通过公开比选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有关事宜如下:

一、比选人(项目业主)名称:平和县三平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二、中介业务名称:平和县三平祖师文化园配套工程监理比选。

三、建设项目情况:

1、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三平风景区内。

2、项目名称:平和县三平祖师文化园配套工程工程监理。

3、业务规模:工程总造价2500万元。

四、参加比选人资质及相关要求:

1、资质等级: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

3、信用等级: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

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漳州市中介机构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未被评定为D级即严重失信中介机构;

4、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需依法在漳州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且经年检合格;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参加比选时间、地点:

1、比选时间:2013年元月24日上午10时00分。

2、比选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比选办法:以低价确定中介机构。

七、中介服务费最高限额:不高于26万元。

八、参选的中介机构请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并当场资格审查,确定本项目代理机构。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含年检页);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含年检页);

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若法人代表未到场参加比选,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4、监理服务费书面报价。

5、企业无不良记录及企业信誉承诺。

6、施工监理单位简介、机构组织信息、拟投入本建设项目的监理人员情况汇总表。

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且密封完整并加盖企业公章。

九、其他要求:

1、中介代理机构在参加比选时应现场提交10000元履约保证金,如拒不提供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比选资格。未中选的中介机构,履约保证金全额现场退还。

2、参加比选的单位必须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比选材料弄虚作假,或中介机构因自身原因导致中选无效的,或非因不可抗力等合法原因放弃中选资格的,比选人在报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备案的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3、中选的中介机构不得转包或违规分包代理业务。中选的中介机构因违规操作等其他原因被宣布中选无效或者放弃中选资格的,比选人可按原确定的候选顺序选定新的中选人。

十、联系人:许先生:138*****196

平和县三平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元月21日

标签: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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