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雷罐加渣铁除尘改善项目-移动加料系统招标公告

鱼雷罐加渣铁除尘改善项目-移动加料系统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鱼雷罐加渣铁除尘改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移动加料系统设备 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鱼雷罐加渣铁除尘改善项目》。

2.2 建设单位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2.3 建设地点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

2.4 招标范围:

1)供货范围: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所有设备的供货,详见供货清单及技术附件;

2)服务范围: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安装指导、调试、培训,详见招标需求;

2.5供货日期

2023年4月30日前发货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2 经营范围与招标内容相符,在宁钢内具有良好信誉的生产制造商;

3.3 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

4.1 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价20%,采购方于合同生效后30日内一次拨付。

4.2 进度款支付详见下表:

合同价款支付条件、支付比例、累计止付额度见表。

序号

内容

设备费

1

设备到货验收合格

付到合同额的60%(含税)

2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

付到合同额的75%(含税)

3

功能考核合格及工程结算(包括奖惩处罚金额)、资料提交完成

付到结算价的90%

4

质保期满(质量保修金)且无质量问题

付到结算价的的100%


合计

100%

4.3 本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期限最长6个月)或电汇。采购方在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支付上述款项。

4.4 提交业主归档资料由供货方负责完成,同时服从采购方的统一管理。

4.5 所供设备的功能考核与业主方对采购方的要求一致。

4.6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双方约定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交工验收之日算起,质保期为1年。

5、招标结果确定原则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最低价采购比价方法。

投标人报价若高于招标人预估总价,招标人有权终止本次招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4 月4日上午9 时 30 分,以收到标书时间为准,请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崇光路8幢旁,王女士,136*****539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023年3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加渣 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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