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总队非现场违法行为信息审核及通知服务费的公开招标公告
交警总队非现场违法行为信息审核及通知服务费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交警总队非现场违法行为信息审核及通知服务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3**********-********
项目名称:交警总队非现场违法行为信息审核及通知服务费
预算编号:0023-********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交警总队非现场违法行为信息审核及通知服务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各类非现场执法设备采集的交通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服务。具体项目内容、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本次招标为第一年度的服务,服务期限为一年(2023年度)。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8日至2023年04月04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8日 09:3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主管)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5000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大名路108号601室
联系方式:177*****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瑛、施悦
电 话:177*****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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