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长江镇“非国标”淘汰报废回收机动(含电动)三四轮车处置项目招标四次公告
如皋市长江镇“非国标”淘汰报废回收机动(含电动)三四轮车处置项目招标四次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长江镇“非国标”淘汰报废回收机动(含电动)三四轮车处置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
本次招标范围:处置淘汰报废的“非国标”三四轮电动车共104辆,其中三轮电动车94辆,四轮电动车10辆。服务期:自任务下达之日起15日内完成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上述废旧车辆需由中标单位自行拆解、装车后运离现场,自行拆解及装运过程中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中标单位需出具正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确保车辆进行拆解,不再二次使用。招标人以中标单位出具的正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作为验收标准,进行结算。
本次项目的废旧车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联系方式见后),自行测算工程量,综合考虑报价。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报名或投标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
二、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质: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
三、开标时须携带资格审查文件: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②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提供上述文件并加盖公章,证件类文件采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
开标时携带报价文件:投标报价清单(签字盖章)。
资格审查文件与报价文件需分开装订并密封,并在投标时分别递交。
四、评标方法:最高价中标法。本项目采用二次报价,投标人递交的投标函为第一次报价,当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最高者中标。
五、投标保证金:无。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可含在残值款内)。
六、最低限价:资格后审通过者方可进入报价评审阶段。本次报价为总价报价,最低限价为*****元。
七、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前按中标价的150%一次性预收残值款,项目实施完成,出具正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后,招标人验收合格,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残值款。
八、开标时间:2023年4月3日上午9点00分(地点:如皋市长江镇政府办公楼215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内容:招标公告发布公告媒介:如皋市人民政府网
联系方式: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许波洋 159*****878
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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