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城市更新局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
沈河区城市更新局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沈河区城市更新局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
采购单位 | 沈河区城市更新局 | ||
行政区域 | 沈河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28日16:5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3月29日至2023年04月0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9号中汇广场A座2608室2楼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4月11日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9号中汇广场A座2608室2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2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田苗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818 | ||
采购单位 | 沈河区城市更新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河区南通天街2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翀136*****5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瀚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田苗138*****818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文件(沈河区城市更新局项目造价咨询服务).docx |
项目概况
沈河区城市更新局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9号中汇广场A座26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F2023-01-005
项目名称:沈河区城市更新局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为沈河区城市更新局以下给出的服务要求只是概述,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工程预、决算审计、审计复审均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发改委、建设部颁发的有关建设工程项目预、决算审计等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政府及采购人要求,对委托工程项目进行预算审核、结算审核、竣工决算、工程量清单拦标价编制、出具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审核报告等成果文件和意见;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本阶段其他有关工程量清单拦标价编制、决算审计的咨询服务等。 (2)、及时报告超出成本项目并提出建议的处理方案; (3)、按采购人要求,参加采购人组织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或谈判会议; (4)、按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国内和本市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咨询服务; (5)、按采购人要求协助采购人处理有关预、决算审计、决算审计复审方面的诉讼、仲裁和调解工作; 3、据本项目需要和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在特定阶段加派项目负责人之外的投标人员赴施工现场或采购人指定办公地点,提供造价咨询服务。 4、投标人应保持造价咨询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5、所有包组审核时限必须完全满足采购人的时限要求。 6、外阜投标人需在中标后设立驻沈办事机构,派驻项目负责人员和团队成员,并保持人员稳定,确保能够顺利开展工作。驻沈项目负责人员和团队成员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9日至2023年04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9号中汇广场A座2608室
方式:现场购买招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9号中汇广场A座2608室2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9号中汇广场A座2608室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河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沈河区南通天街29号
联系方式:张翀136*****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瀚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9号
联系方式:田苗138*****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苗
电 话: 138*****818
标签: 工程造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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