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亚国际冷链物流综合基地(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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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北 亚 国 际 冷 链 物 流 综 合 基 地 (全 过 程 咨 询 )招 标 公 告(招 标 编 号 : 延 建 采 2023-007)项 目 所 在 地 区 : 吉 林 省本 东 北 亚 国 际 冷 链 物 流 综 合 基 地 (全 过 程 咨 询 ) 已 由 项 目 审 批 /核 准 /备 案 机 关 批 准 , 项目 资 金 来 源 为 其 他 资 金 /, 招 标 人 为 吉 林 延 鼎 发 展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本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现 招 标 方 式 为 公 开 招 标 。
规 模 :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东 北 亚 国 际 冷 链 物 流 综 合 基 地 , 总 用 地 面 积 423057.00 。 新 建 总建 筑 面 积 273261.00 , 共 计 27 栋 单 体 , 项 目 建 成 后 冷 库 储 藏 能 力 达 到 6 万 吨 。 (以 建 设 单位 最 终 确 定 的 建 设 内 容 为 准 )范 围 : 本 招 标 项 目 划 分 为 1 个 标 段 , 本 次 招 标 为 其 中 的 :(001)东 北 亚 国 际 冷 链 物 流 综 合 基 地 (全 过 程 咨 询 ) (001 东 北 亚 国 际 冷 链 物 流 综 合 基 地 (全 过 程 咨 询 ) )的 投 标 人 资 格 能 力 要 求 : 1 本 次 招标 要 求 投 标 人 须 为 能 够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的 企 业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 持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 并 在人 员 设 备 资 金 等 方 面 具 有 相 应 的 承 揽 能 力 , 并 同 时 具 备 以 下 资 质 :
(1)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核 发 的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监 理 甲 级 资 质 和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监 理 甲 级 资 质 ,或 工 程 监 理 综 合 资 质 (2)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核 发 的 工 程 设 计 建 筑 行 业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甲 级 资 质 或 工 程 设 计 建筑 行 业 甲 级 资 质 , 和 工 程 设 计 市 政 行 业 (道 路 工 程 ) 专 业 甲 级 资 质 或 工 程 设 计 市 政 行 业 甲 级资 质 , 或 工 程 设 计 综 合 资 质 (3)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核 发 的 工 程 勘 察 (岩 土 工 程 )专 业 甲 级 资 质 或 工 程 勘 察 综 合 类 甲 级资 质(4)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核 发 的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机 构 资 质 证 书 (检 测 内 容 : 建 筑 工 程 见 证取 样 检 测 ,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检 测 , 钢 结 构 检 测 , 主 体 结 构 检 测 , 市 政 工 程 检 测 建 筑 节 能 检 测
建 筑 工 程 室 内 环 境 质 量 检 测 )或 具 备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机 构 综 合 类 资 质 同 时 具 备 省 气 象 局 核发 的 雷 电 防 护 装 置 检 测 资 质 证 书 乙 级 及 以 上 。
2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要 求 :(1) 项 目 总 负 责 人 1 人 (须 由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提 供 ), 须 具 有 国 家 注 册 监 理 工 程 师 资 格 证 或 国家 注 册 造 价 师 资 格 证 或 国 家 一 级 注 册 建 筑 师 资 格 , 具 有 相 关 专 业 高 级 工 程 师 职 称 (2)项 目 管 理 负 责 人 1 人 , 须 具 有 相 关 专 业 高 级 工 程 师 职 称 (3)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1 人 (须 由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提 供 ), 须 具 有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和 市 政 公 用 工程 专 业 的 国 家 注 册 监 理 工 程 师 资 格 , 无 在 建 监 理 项 目 (4)水 暖 监 理 工 程 师 1 人 , 应 具 有 机 电 安 装 工 程 专 业 国 家 注 册 监 理 工 程 师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或提 供 相 关 专 业 中 级 及 以 上 职 称 证 书 和 企 业 对 其 有 2 年 及 以 上 工 程 实 践 经 验 并 经 监 理 业 务 培训 的 证 明 或 者 承 诺 。
(5)电 气 监 理 工 程 师 1 人 , 应 具 有 电 力 工 程 专 业 国 家 注 册 监 理 工 程 师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或 提 供相 关 专 业 中 级 及 以 上 职 称 证 书 和 企 业 对 其 有 2 年 及 以 上 工 程 实 践 经 验 并 经 监 理 业 务 培 训 的证 明 或 者 承 诺 。(6)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8 人 ,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4 人 ,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专 业 4 人 。 应 具 有 相 关专 业 国 家 注 册 监 理 工 程 师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或 提 供 相 关 专 业 中 级 及 以 上 职 称 证 书 和 企 业 对 其 有2 年 及 以 上 工 程 实 践 经 验 并 经 监 理 业 务 培 训 的 证 明 或 者 承 诺 。(7)监 理 员 14 人 ,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10 人 ,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专 业 4 人 。 提 供 中 专 及 以 上 学历 证 明 和 企 业 对 其 经 过 监 理 业 务 培 训 的 证 明 或 者 承 诺 。(8)造 价 咨 询 负 责 人 1 人 , 须 具 有 国 家 注 册 造 价 师 资 格
(9)工 程 勘 察 负 责 人 1 人 , 须 具 有 国 家 注 册 土 木 工 程 师 (岩 土 )资 格 或 相 关 专 业 高 级 工 程师 职 称 证 书 (10) 方 案 及 初 步 设 计 负 责 人 1 人 , 须 具 有 国 家 一 级 注 册 建 筑 师 资 格 或 相 关 专 业 高 级 工 程 师职 称 证 书 。(11)工 程 检 测 负 责 人 1 人 , 须 具 有 相 关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注 :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成 员 根 据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承 担 的 工 作 内 容 投 入 相 应 的 专 业 人 员 。3 近 三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财 务 状 况 良 好 。4 本 次 招 标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须 具 备 房 屋 建筑 工 程 监 理 甲 级 资 质 和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监 理 甲 级 资 质 或 工 程 监 理 综 合 资 质 联 合 体 各 方 不 得 再
以 自 己 的 名 义 单 独 或 参 加 其 他 联 合 体 投 标 , 联 合 体 组 成 后 不 得 再 发 生 变 化 , 联 合 体 成 员 应 签订 联 合 体 协 议 , 明 确 联 合 体 各 方 拟 承 担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5 外 省 入 吉 建 筑 业 企 业 应 按 照 吉 林 省 入 吉 建 筑 企 业 信 息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文 件 要 求 办 理 入 吉
建 筑 业 企 业 信 息 登 记 后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 (入 吉 企 业 相 关 信 息 在 吉 林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务 平 台 上 公 布 后 , 方 可 在 我 省 从 事 建 筑 活 动 )6 信 誉 要 求 :(1)拒 绝 列 入 政 府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记 录 期 间 的 企 业 或 个 人 投 标 (2) 未 被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www.gsxt.gov.cn) 中 列 入 严 重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3)未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在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 级 信 用 信 息共 享 平 台 中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4) 在 近 三 年 (2020 年 1 月 1 日 至 今 ) 内 投 标 人 或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拟 委 任 的 项 目 总 负 责 人
未 在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wenshu.court.gov.cn)上 有 行 贿 犯 罪 行 为 。7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其 他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分 标 段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 违 反 这 两 款 规 定 的 , 相 关 投 标 均 无 效 。8 凡 在 吉 林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查 询 不 到 的 企 业 , 不 得 参 与 投 标 。9 执 行 吉 林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关 于 印 发 吉 林 省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信 用 评 价 管 理 规 定 (试 行 )的 通 知 (吉 建 质 2014 9 号 )文 件 要 求 , 信 用 评 价 为 D 级 监 理 企 业 暂 停 其 承 接新 的 监 理 业 务 。10 投 标 单 位 只 能 授 权 1 人 办 理 投 标 及 招 标 投 标 相 关 事 宜 。
本 项 目 允 许 联 合 体 投 标 。获 取 时 间 : 从 2023 年 03 月 29 日 00 时 00 分 到 2023 年 04 月 04 日 23 时 59 分获 取 方 式 : 登 录 吉 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一 体 化 平 台 交 易 系 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 载 电 子 招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 2023 年 04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递 交 方 式 :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通 过 吉 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一 体 化 平 台 交易 系 统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 传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逾 期 上 传 的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将 予 以 拒 收 。 电 子 上 传 文 件 递 交开 标 时 间 : 2023 年 04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开 标 地 点 : 本 项 目 采 用 腾 讯 会 议 直 播 形 式 进 行 开 标 活 动1 招 标 条 件本 招 标 项 目 东 北 亚 国 际 冷 链 物 流 综 合 基 地 已 由 延 吉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延 市 发 改 (2022) 293号 延 市 发 改 202374 号 文 件 批 准 建 设 , 招 标 人 (项 目 业 主 )为 吉 林 延 鼎 发 展 集 团 有 限 公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专 项 债 券 及 建 设 单 位 自 筹 , 项 目 出 资 比 例 为 专 项 债 券 比 例 : 74.42%, 建 设单 位 自 筹 比 例 : 25.58%。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全 过 程 咨 询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2 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2.1 项 目 名 称 : 东 北 亚 国 际 冷 链 物 流 综 合 基 地 (全 过 程 咨 询 )。
2.2 建 设 规 模 :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东 北 亚 国 际 冷 链 物 流 综 合 基 地 , 总 用 地 面 积 423057.00 。 新建 总 建 筑 面 积 273261.00 , 共 计 27 栋 单 体 , 项 目 建 成 后 冷 库 储 藏 能 力 达 到 6 万 吨 。 (以 建设 单 位 最 终 确 定 的 建 设 内 容 为 准 )2.3 招 标 范 围 : 项 目 管 理 服 务 范 围 : 本 项 目 的 报 建 报 批 勘 察 管 理 设 计 管 理 合 同 管 理 投 资 管 理 进度 管 理 招 标 采 购 管 理 现 场 管 理 参 建 单 位 管 理 验 收 管 理 以 及 质 量 计 划 安 全 信 息 沟 通 风 险 人 力 资 源 等 管 理 与 协 调 。 造 价 咨 询 服 务 范 围 : 编 制 工 程 量 清 单 及 预 算 施 工 阶 段 造 价 咨 询 报 财 政 投 资 评 审 之 前 的工 程 结 算 审 核 , 对 施 工 阶 段 造 价 咨 询 服 务 包 括 : (1)根 据 施 工 承 包 合 同 价 进 度 计 划 编
制 工 程 用 款 计 划 书 (2)制 定 造 价 控 制 的 实 施 细 则 , 确 定 控 制 目 标 (3)参 与 工 程 造 价 控制 的 有 关 会 议 (4)负 责 对 施 工 单 位 上 报 的 已 完 成 工 作 量 月 报 进 行 审 核 , 并 提 供 当 月 付 款建 议 书 (5)承 发 包 双 方 提 出 索 赔 时 , 为 委 托 方 提 供 咨 询 意 见 (6)协 助 业 主 及 时 审 核 设计 变 更 现 场 签 证 等 发 生 的 费 用 , 相 应 调 整 造 价 控 制 目 标 (7)及 时 核 定 分 阶 段 完 工 的 分部 工 程 结 算 , 提 供 完 整 结 算 报 告 。 工 程 监 理 服 务 范 围 : (1)经 审 查 备 案 施 工 图 纸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包 括 的 全 部 内 容 工 程 施 工 的全 过 程 监 理 缺 陷 责 任 期 阶 段 监 理 及 相 关 服 务 以 及 项 目 附 属 配 套 工 程 及 相 关 服 务 性 工 作 监 理 。(2)工 程 竣 工 验 收 保 修 移 交 服 务 协 助 建 设 单 位 办 理 涉 及 工 程 验 收 的 各 项 手 续 组 织办 理 有 关 该 项 目 的 各 类 保 修 手 续 组 织 工 程 验 收 资 料 的 移 交 。
方 案 与 初 步 设 计 服 务 范 围 : 方 案 与 初 步 设 计 编 制 并 通 过 初 步 设 计 审 查 。 工 程 勘 察 服 务 范 围 : 包 括 收 集 已 有 资 料 现 场 踏 勘 制 订 勘 察 纲 要 , 进 行 测 绘 勘 探 取样 试 验 测 试 检 测 监 测 等 勘 察 作 业 , 以 及 编 制 岩 土 工 程 勘 察 报 告 等 , 并 配 合 完 成 施 工
图 设 计 及 审 查 工 作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勘 察 工 作 。 工 程 检 测 服 务 范 围 : 提 供 工 程 检 测 服 务 , 包 括 : 建 筑 工 程 见 证 取 样 检 测 ,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检测 , 钢 结 构 检 测 , 主 体 结 构 检 测 , 市 政 工 程 检 测 建 筑 节 能 检 测 建 筑 工 程 室 内 环 境 质 量 检测 建 筑 防 雷 检 测 等 检 测 服 务 。 (具 体 检 测 内 容 以 建 设 单 位 需 要 为 准 )2.4 建 设 地 点 : 吉 林 省 延 吉 市 高 速 西 出 口 南 侧 , 公 园 路 南 侧 , 龙 太 线 西 侧 , 延 龙 高 速 东 侧 。2.5 服 务 期 限 : 自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至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结 束 。2.6 质 量 要 求 : 符 合 国 家 及 省 市 现 行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合 格 标 准 。3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3.1 本 次 招 标 要 求 投 标 人 须 为 能 够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的 企 业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 持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 并 在 人 员 设 备 资 金 等 方 面 具 有 相 应 的 承 揽 能 力 , 并 同 时 具 备 以 下 资 质 :(1)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核 发 的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监 理 甲 级 资 质 和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监 理 甲 级 资 质 ,或 工 程 监 理 综 合 资 质 (2)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核 发 的 工 程 设 计 建 筑 行 业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甲 级 资 质 或 工 程 设 计 建筑 行 业 甲 级 资 质 , 和 工 程 设 计 市 政 行 业 (道 路 工 程 ) 专 业 甲 级 资 质 或 工 程 设 计 市 政 行 业 甲 级资 质 , 或 工 程 设 计 综 合 资 质 (3)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核 发 的 工 程 勘 察 (岩 土 工 程 )专 业 甲 级 资 质 或 工 程 勘 察 综 合 类 甲 级资 质(4)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核 发 的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机 构 资 质 证 书 (检 测 内 容 : 建 筑 工 程 见 证
取 样 检 测 ,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检 测 , 钢 结 构 检 测 , 主 体 结 构 检 测 , 市 政 工 程 检 测 建 筑 节 能 检 测 建 筑 工 程 室 内 环 境 质 量 检 测 )或 具 备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机 构 综 合 类 资 质 同 时 具 备 省 气 象 局 核发 的 雷 电 防 护 装 置 检 测 资 质 证 书 乙 级 及 以 上 。3.2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要 求 :(1) 项 目 总 负 责 人 1 人 (须 由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提 供 ), 须 具 有 国 家 注 册 监 理 工 程 师 资 格 证 或 国家 注 册 造 价 师 资 格 证 或 国 家 一 级 注 册 建 筑 师 资 格 , 具 有 相 关 专 业 高 级 工 程 师 职 称 (2)项 目 管 理 负 责 人 1 人 , 须 具 有 相 关 专 业 高 级 工 程 师 职 称 (3)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1 人 (须 由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提 供 ), 须 具 有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和 市 政 公 用 工程 专 业 的 国 家 注 册 监 理 工 程 师 资 格 , 无 在 建 监 理 项 目
(4)水 暖 监 理 工 程 师 1 人 , 应 具 有 机 电 安 装 工 程 专 业 国 家 注 册 监 理 工 程 师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或提 供 相 关 专 业 中 级 及 以 上 职 称 证 书 和 企 业 对 其 有 2 年 及 以 上 工 程 实 践 经 验 并 经 监 理 业 务 培训 的 证 明 或 者 承 诺 。
(5)电 气 监 理 工 程 师 1 人 , 应 具 有 电 力 工 程 专 业 国 家 注 册 监 理 工 程 师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或 提 供相 关 专 业 中 级 及 以 上 职 称 证 书 和 企 业 对 其 有 2 年 及 以 上 工 程 实 践 经 验 并 经 监 理 业 务 培 训 的证 明 或 者 承 诺 。(6)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8 人 ,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4 人 ,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专 业 4 人 。 应 具 有 相 关专 业 国 家 注 册 监 理 工 程 师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或 提 供 相 关 专 业 中 级 及 以 上 职 称 证 书 和 企 业 对 其 有2 年 及 以 上 工 程 实 践 经 验 并 经 监 理 业 务 培 训 的 证 明 或 者 承 诺 。(7)监 理 员 14 人 ,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10 人 ,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专 业 4 人 。 提 供 中 专 及 以 上 学历 证 明 和 企 业 对 其 经 过 监 理 业 务 培 训 的 证 明 或 者 承 诺 。(8)造 价 咨 询 负 责 人 1 人 , 须 具 有 国 家 注 册 造 价 师 资 格
(9)工 程 勘 察 负 责 人 1 人 , 须 具 有 国 家 注 册 土 木 工 程 师 (岩 土 )资 格 或 相 关 专 业 高 级 工 程师 职 称 证 书 (10) 方 案 及 初 步 设 计 负 责 人 1 人 , 须 具 有 国 家 一 级 注 册 建 筑 师 资 格 或 相 关 专 业 高 级 工 程 师职 称 证 书 。(11)工 程 检 测 负 责 人 1 人 , 须 具 有 相 关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注 :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成 员 根 据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承 担 的 工 作 内 容 投 入 相 应 的 专 业 人 员 。3.3 近 三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财 务 状 况 良 好 。3.4 本 次 招 标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须 具 备 房 屋建 筑 工 程 监 理 甲 级 资 质 和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监 理 甲 级 资 质 或 工 程 监 理 综 合 资 质 联 合 体 各 方 不 得
再 以 自 己 的 名 义 单 独 或 参 加 其 他 联 合 体 投 标 , 联 合 体 组 成 后 不 得 再 发 生 变 化 , 联 合 体 成 员 应签 订 联 合 体 协 议 , 明 确 联 合 体 各 方 拟 承 担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3.5 外 省 入 吉 建 筑 业 企 业 应 按 照 吉 林 省 入 吉 建 筑 企 业 信 息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文 件 要 求 办 理 入吉 建 筑 业 企 业 信 息 登 记 后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 (入 吉 企 业 相 关 信 息 在 吉 林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服 务 平 台 上 公 布 后 , 方 可 在 我 省 从 事 建 筑 活 动 )3.6 信 誉 要 求 :(1)拒 绝 列 入 政 府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记 录 期 间 的 企 业 或 个 人 投 标 (2) 未 被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www.gsxt.gov.cn) 中 列 入 严 重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3)未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在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 级 信 用 信 息共 享 平 台 中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4) 在 近 三 年 (2020 年 1 月 1 日 至 今 ) 内 投 标 人 或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拟 委 任 的 项 目 总 负 责 人
未 在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wenshu.court.gov.cn)上 有 行 贿 犯 罪 行 为 。3.7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其 他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分 标 段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 违 反 这 两 款 规 定 的 , 相 关 投 标 均 无 效 。3.8 凡 在 吉 林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查 询 不 到 的 企 业 , 不 得 参 与 投 标 。3.9 执 行 吉 林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关 于 印 发 吉 林 省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信 用 评 价 管 理 规 定 (试 行 )的 通 知 (吉 建 质 2014 9 号 )文 件 要 求 , 信 用 评 价 为 D 级 监 理 企 业 暂 停 其 承 接新 的 监 理 业 务 。3.10 投 标 单 位 只 能 授 权 1 人 办 理 投 标 及 招 标 投 标 相 关 事 宜 。
4 技 术 成 果 经 济 补 偿本 次 招 标 对 未 中 标 人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技 术 成 果 不 给 予 经 济 补 偿 。5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5.1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 至 2023 年 4 月 4 日 全 天 , 登 录 吉 林 省 公 共资 源 交 易 一 体 化 平 台 交 易 系 统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下 载 电 子 招 标 文 件 。5.2 招 投 标 交 易 主 体 及 有 关 方 面 登 录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公 共 服 务 平 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 完 善 主 体 信 息 后 , 再 登 录 吉 林 省 公共 资 源 交 易 一 体 化 平 台 交 易 系 统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 展 交 易 活 动 。5.3 已 在 省 级 延 边 朝 鲜 族 自 治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办 理 过 CA 的 交 易 主 体 , CA 未 到 期 限 的 ,
在 办 理 吉 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一 体 化 平 台 交 易 系 统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业 务 时 , 无 需 重 新 办 理 , 只 需 在 吉 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一 体 化 平 台 交 易 系 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上 进 行 绑 定 激 活 , 即 可 使 用 。 拟 新 办 CA 的 交 易 主体 , 可 在 任 一 试 运 行 平 台 及 场 所 办 理 一 体 化 平 台 CA, 使 用 方 式 同 上 。 技 术 服 务 CA 办 理 咨 询电 话 : 0431-88779428 (长 春 ) 15604331467 (延 边 ), 网 络 技 术 支 持 咨 询 电 话 : 0431-88779873(长 春 ) 0433-8333039 (延 边 )。 试 运 行 期 间 , 参 与 招 投 标 活 动 的 各 个 方 面 如 有 问 题 , 请 拨打 网 络 技 术 支 持 咨 询 服 务 电 话 。5.4 本 工 程 招 标 文 件 的 质 疑 澄 清 修 改 补 充 等 内 容 在 吉 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一 体 化 平 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 发 布 。
5.5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文 件 答 疑 文 件 补 遗 文 件 一 经 发 布 即 视 为 已 告 知 了 所 有 已 下 载 电 子 招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 且 投 标 人 也 已 经 收 到 并 明 确 了 该 澄 清 文 件 的 内 容 。 投 标 人 须 主 动 阅 知 , 以免 错 过 信 息 影 响 投 标 。
6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6.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开 标 时 间 , 下 同 )为 2023 年 4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开 标 地 点 为 延 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延 边 朝 鲜 族 自 治 州 延 吉 市 政 务 大 厅 6 楼 开 标 二 室 ),地 址 : 吉 林 省 延 吉 市 光 华 路 166 1 号 。 投 标 人 无 须 到 达 开 标 现 场 , 通 过 视 频 会 议 参 加 开 标活 动 。6.2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通 过 吉 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一 体 化 平 台 交 易 系 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 传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逾 期 上 传 的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将 予 以 拒 收 。6.3 本 项 目 采 用 腾 讯 会 议 直 播 形 式 进 行 开 标 活 动 , 请 投 标 人 自 行 下 载 安 装 腾 讯 会 议 软 件 ,
腾 讯 会 议 号 在 招 标 文 件 内 提 供 , 开 标 时 进 入 本 项 目 视 频 会 议 直 播 , 进 入 视 频 会 议 人 员 应 为 本项 目 投 标 单 位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并 将 进 入 会 议 人 员 姓 名 修 改 为 投 标 人 全 称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姓 名 。 所 有 投 标 人 需 全 程 在 线 观 看 开 标 过 程 , 如 无 故 离 开视 频 会 议 室 , 后 果 自 负 投 标 人 对 开 标 有 异 议 的 , 应 当 在 开 标 时 提 出 未 在 开 标 中 提 出 的 开标 异 议 , 招 标 人 或 者 行 政 监 督 部 门 不 予 受 理 。6.4 吉 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一 体 化 平 台 交 易 系 统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支持 投 标 文 件 远 程 解 密 , 解 密 方 式 :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后 30 分 钟 内 完 成 解 密 工 作 , 投 标人 持 制 作 该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的 同 一 数 字 证 书 (CA 企 业 锁 )登 录 , 进 入 开 标 远 程 解 密 菜 单选 择 对 应 的 项 目 的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远 程 解 密 (各 投 标 人 开 标 前 及 网 上 开 评 标 系 统 公 布 投 标 人 名
单 前 , 不 要 提 前 进 行 远 程 解 密 )。 投 标 人 由 于 数 字 证 书 遗 失 损 坏 更 换 续 期 等 自 身 原 因未 能 成 功 解 密 的 , 视 为 逾 期 未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 其 投 标 无 效 。6.5 有 效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不 足 三 家 时 , 招 标 人 另 行 组 织 招 标 。7 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吉 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延 边朝 鲜 族 自 治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上 发 布 。8 联 系 方 式招 标 人 : 吉 林 延 鼎 发 展 集 团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延 吉 市 河 南 街 759 号 (市 政 府 办 公 楼 内 )
联 系 人 : 董 志 伟联 系 电 话 : 13019187557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吉 林 亿 华 工 程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办 公 地 址 : 长 春 市 净 月 区 生 态 西 街 天 普 路 1550 号联 系 人 : 关 家 伟联 系 电 话 : 0431-80806556吉 林 省 建 筑 市 场 招 标 投 标 领 域 扫 黑 除 恶 专 项 斗 争 线 索 举 报 方 式 :电 话 : 0431-82752638邮 箱 : jstzbc123.126.com地 址 : 长 春 市 贵 阳 街 287 号 建 设 大 厦 428 室 招 投 标 管 理 处邮 编 : 130051延 吉 市 扫 黑 除 恶 线 索 举 报 电 话 : 0433-8150033
招 标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 延 吉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投 标 经 办 中 心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督 部 门 为 延 吉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投 标 经 办 中 心 。招 标 人 : 吉 林 延 鼎 发 展 集 团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延 吉 市 河 南 街 759 号 (市 政 府 办 公 楼 内 )联 系 人 : 董 志 伟电 话 : 13019187557电 子 邮 件 :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吉 林 亿 华 工 程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长 春 市 净 月 区 生 态 西 街 天 普 路 1550 号联 系 人 : 关 家 伟电 话 : 0431 80806556电 子 邮 件 : jlyhzb163.com招 标 人 或 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主 要 负 责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 (签 名 )
招 标 人 或 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盖 章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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