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段公路工程检测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0328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
一招标条件
本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段公路工程检测服务单位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156万元,招标人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民和县官亭镇,与川口至大河家高速公路顺接,终点位于循
化县清水乡,与大力加山至循化高速公路顺接。路线全长29.437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
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级,其他技
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相关规定进行设计。 主要控制点:民和县
官亭镇,循化县清水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DQJCFW-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DQJCFW-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时具备:
1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2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且有效的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3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且有效的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4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认定证书原CMA
计量认证证书。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29日 00时00分到2023年04 月01日 23时59分
获取方式:线上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8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8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段公路工程检测服务单位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21527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
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境内
(2)规模: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民和县官亭镇,与川口至大河家高速公路顺接,终
点位于循化县清水乡,与大力加山至循化高速公路顺接。路线全长29.437公里,采用双向
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级,
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相关规定进行设计。 主要控制点:民
和县官亭镇,循化县清水乡。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段公路工程检测服务单位DQJCFW-1标段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止。
招标范围:1本工程的过程质量抽检及交工验收前检测。2对施工单位的特殊结构桥梁
监测情况进行抽查。3对施工单位的隧道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报进行抽查。4参与项
目办的辅助管理及提供技术保障等工作。
合同估算价:115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各参建单位含设计施工监理及建筑
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系统字符
限制,无法编辑。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一个联合体
最多由2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
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不同标段或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
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4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
审查条件中信誉的强制性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设备等强制
性资格要求。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
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DQJCFW-1标段标段名称或编号。
各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
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
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3月29日0:00
时至2023年4月2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
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8日10时
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53
号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
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
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
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
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
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
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上发布。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张超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4562619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联系人:张超 联系人:赵馨竹
电 话:0971-4562619 电 话:0971-4562120
传 真: 传 真:
2023年3月28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联 系 人:张超
电 话:0971-45626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联 系 人: 赵馨竹
电 话: 0971-456212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