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社人民中路大院项目物业原状承租租金评估服务采购
广州日报社人民中路大院项目物业原状承租租金评估服务采购
广州广报文化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询价函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司需委托符合要求的单位为下述业务提供业务支持,诚邀贵司参与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情况
1.评估项目:广州日报社人民中路大院项目物业原状承租租金评估服务
2.项目情况:广州日报社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同乐路10号等地址66处物业按原状进行整体承租,总面积为*****.07平方米,其中计划出租用途为办公、商业、车库,详见《人民中评估物业清单》。物业原状装修情况以我司提供图片为准。
3.评估用途:物业承租,需了解该房产按原状承租的租赁价值。4.评估基准日:2023年4月1日
5.提交成果时间:2023年5月20日
二、评估公司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状况良好;
3.受托单位指定的服务团队必须具备资产评估执业资格,并配备有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且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4. 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1)被责令停业;(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4)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有重大未了结债务纠纷(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评估公司义务:
1.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2.遵守职业道德,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密。
3.按照约定时间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
4.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不得将评估报告的内容向其他方提供或者公开。
四、报价要求:
1.按产权承租人(列明房号)出具评估报告,一式6份;
2.本次委托的评估工作包括:按照物业的承租方案出具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 4月1 日的评估报告;
3.报价含提供增值税发票(请列明税率)、差旅费(若有)。报价为总价包干;
4.报价文件包含报价函、报价人资格声明函、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请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粤传媒官网采购平台(https://cg.gdgzrb.com/cms/);
5.报价时间:在2023年 3 月31 日下午15:00 前;
6.报价最高限价:*****元。
五、发布采购信息的媒介: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cg.gdgzrb.com/cms/)
六、评审方法
1.采用最低报价法,即报价文件能够满足询价函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成交/成交候选人的评审办法;但是报价低于成本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的除外。
2.最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根据报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情况进行综合比选,实力较优者中选。
3.采购人不对未中选人就评选过程以及未能中选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晓梅
电话:020-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同乐路10号
若需进一步了解项目资料,请联系:梁小姐 137*****657
广州广报文化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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