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交通情况调查站硬件(第二批)采购项目第1标段采购公告

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交通情况调查站硬件(第二批)采购项目第1标段采购公告

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交通情况调查站硬件(第二批)采购项目第1标段采购公告

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交通情况调查站硬件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开标时间

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交通情况调查站硬件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我司负责运维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14个管理处所辖的还贷性路段和湖南长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共计131个交通情况调查站,根据交通情况调查站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需求,为保障各站点的正常运行,保证采集数据的准确性,现需采购一批硬件设备作为备品备件。

(2)内容:本次货物采购分为1个标段(包),标段(包)具体货物数量和参数要求详见附件1:采购清单。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所有货物到货至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59*****990

(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货物须为全新原装正品,符合相应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货物要求提供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等文件,中选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时提供相应的签字盖章文件,未按要求提供则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

(5)货物应满足现行交通情况调查站系统的联网运行要求,若出现不兼容性、不匹配等情形,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或拒绝使用货物,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由供货商承担。

(6)相应货物如需专业技术调试安装服务的,供应商应无偿给予调试支持,根据实际需求包含且不限于远程服务支持、技术人员现场支持等。

(7)响应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与本标段的其他响应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标段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评审办法及上限价

本项目:

第一标段(包):最高限价为*****元;(传感器相关)

其中最高限价基准税率为:13%。评审价格为供应商的含税报价按最高限价基准税率折算后的含税价格,评审价格的单价及总价均不能高于最高限价的单价及总价,否则其响应将会被否决。

本次评审采用低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公告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报价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评审价格一致时,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质量问题处理要求

(1)如供应商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或故障问题,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供应商到货物现场处理,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7日内解决货物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供应商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采购人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查找和解决货物的故障,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2)如中选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因设计或生产缺陷导致采购人及任何第三方发生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中选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费用。

(3)如所供货物质量不合格对设备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选供货商承担。

4.售后服务要求

本批货物质保期以货物清单所注为准,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5.计价方式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法,由供应商包干使用。

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供应货物到我司指定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质保期的费用、设备费、运杂费、分批次配送费、退换货损失、驻现场人员及相关工作所需的费用、管理费、资料费、食宿费、通讯费、检测费(验收抽检)、安全措施、保险、利润、规费、杂费、税费等其它可能发生的费用,以及供货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费用等。

6.合同支付

本合同价款为总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总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供应商所供货物经验收合格后,可申请货物费用结算。采购人应在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30天内完成审批,按照实际完成数量进行支付,采购人对费用结算申请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修正提供补充资料,供应商重新提交结算申请资料

费用结算申请完成审批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结算申请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支付合同97%。质量保证期12个月满后,再支付剩余合同额的3%,实际支付的费用应扣除相应违约罚金或赔偿金。7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见外网采购公告。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系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违约责任

(1)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材料)(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材料)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采购人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 1天到第 7天,每天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 8 天第 14 天,每天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材料)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设备(材料)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8.响应报价及递交时间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333116 00 分(北京时间)前,在湖南省高速集团采购交易平台中参与报价,并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模板见附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采购交易平台,否则视为放弃参加采购。如采购交易平台报价与响应文件报价不一致,以平台报价为准。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报价函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报价函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对多个标段进行报价的应分别递交响应文件。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86*****113

标签: 交通情况调查 硬件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