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旗营、青松岭供电所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蓝旗营、青松岭供电所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国网兴隆县供电公司蓝旗营、青松岭供电所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
XLFS[2015]021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兴隆县发展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XLFS[2015]021
所属行业:
市政房地产建筑
所属地区:
承德
招标内容:
国网兴隆县供电公司蓝旗营、青松岭供电所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XLFS[2015]021)已由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承德供电公司以(冀北电发展【2015】15号文号)批准,招标人为: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兴隆县供电分公司,工程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兴隆县蓝旗营、青松岭供电所
2.2规模:兴隆县蓝旗营供电所建筑面积427平方米,国网冀北兴隆县供电公司青松岭供电所建筑面积576.18平方米。
2.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 308.343万元
2.4计划工期: 2015年9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施工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国网兴隆县供电公司蓝旗营供电所建设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国网兴隆县供电公司青松岭供电所建设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可于2015年8月7日上午9时至2015年8月 11日下午17时前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xl.ggzyjyzx.com)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同时用企业身份认证锁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进行报名。
4.2报名须知:已注册的投标人在登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时,直接到“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报名系统报名。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注册系统进行注册(所注册信息必须与实际相符),再进入投标报名系统报名。投标人在报名期内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企业相对人守法证明。
4.3招标文件发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投标人经报名成功后登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xl.ggzyjyzx.com)文件下载系统和施工图纸下载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其收据作为投标人进场投标的必要条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5年8月 27 日9时30分,地点为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为保证开标会顺利举行,投标人应提前30分钟入场准备并服从现场相关工作人员的安排。
5.4投标保证金为:第一标段人民币大写:贰万捌仟元整(小写:28,000.00 )。
第二标段人民币大写:叁万叁仟元整(小写:33,000.00 )。
5.5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 19 日下午15时00分(已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
5.6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
账户名: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308********1
备注:(1)缴纳时须标注“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保证金”等信息关键词以方便我中心进行核对。
(2)划分标段的项目且潜在供应商针对多个标段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时须分标段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3)保证金缴纳时应使用会员注册中的账户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6.招标文件答疑
6.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报名成功后至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答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提问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6.3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时间:2015年8月 7 日9时至2015年8月 11 日17时。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5年8月 12 日11时。
6.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7.特别提示
7.1投标前,外埠申请人必须完成对本项目的进冀、进承施工备案证明的办理(请在公告期间联系相关部门办理,以免耽误相关材料办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对此概不负责。
7.2投标人具备施工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或无违法情况证明。
7.3投标人具备施工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
7.4投标企业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须到达开标现场核验身份。
7.5为方便投标企业对报名、保证金支付等流程详细了解,请在报名前登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自行下载《投标企业功能使用说明手册》并参照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兴隆县供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 河北格沃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咨询: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备注:若本项目内容发生变更,在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变更公告,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招标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格沃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兴隆县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
赵璞
地址:
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23号美迪亚酒店C座9层
邮编:
050051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hebeigew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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