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物业保障物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5-08-07
[2015]092号
采购编号:BGPC-G15099
项目名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物业保障物资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及形式:国内公开招标
预算资金:4,224,423.10元 第1包 设备类:1,918,581.00元 第2包 耗材类:2,305,842.10元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
联系人:裴英
联系电话:
***-******** 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 详见附件
采购用途:办公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1包设备类
1、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经销商(代理商),在投标文件中递交本资格声明。按《招标文件》第二册中的格式填写。
5、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干洗机、烘干机、洗衣机、熨烫机、万能夹机、沙发清洗机、扫地车、擦地机(标准转速多功能擦地机)、电子泡箱、地毯抽洗机、加重洗地机
(多功能加重翻新机)、全自动洗地机(盘刷洗低机)、扫雪机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
6、投标人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还须提供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说明:①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②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③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④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⑤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⑥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出具单位和格式见附件7-10)。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内连续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按《招标文件》第二册中的格式填写)。
9、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
法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须获得财政部门的批准,因本采购项目中所涉及的所有产品均未办理申报手续,故所投货物为进口产品的将被拒绝。
10、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两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第2包耗材类
1、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经销商(代理商),在投标文件中递交本资格声明。按《招标文件》第二册中的格式填写。
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还须提供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说明:①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②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③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④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⑤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⑥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出具单位和格式见附件7-10)。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内连续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按《招标文件》第二册中的格式填写)。
8、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
法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须获得财政部门的批准,因本采购项目中所涉及的所有产品均未办理申报手续,故所投货物为进口产品的将被拒绝。
9、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两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评标第1包设备类和第2包耗材类采用综合评分法 。满分为100分:
第1包设备类
价格30分;技术性能45分;案例10分;售后服务承诺5分;应急保障方案5分;企业情况3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2分。
第2包耗材类
价格40分;性能40分;案例10分;售后服务承诺5分;企业情况3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2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以上各项评分因素分数之和为评审总得分,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次之作为中标备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向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程序:
1、办理CA认证证书:请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bgpc.gov.cn) 查阅 “CA认证” 栏目,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取得 CA认证证书后,请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主页,选择“下载标书”栏目,即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系统。
询标时间:2015年8月17日 上午 10时(北京时间)
询标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第四开标厅(206室)
询标内容:对《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部分进行现场答疑。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9月1日 上午 10时(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一开标厅(201室)
注意事项:本项采购使用电子评标系统,投标时,供应商应提交电子投标系统U盘(数据导入后退还),电子投标U盘中须包含用 “电子投标制作软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请投标商配合。(注:“电子投标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www.bgpc.gov.cn/news/news/nt_id/48)
集中采购机构全称: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丰台区玉林西路45号腾飞大厦
邮编:100069
项目负责人:马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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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