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烟台市】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人民政府(服务购买方)拟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S370*****020400*****0001

项目编号、标包:SDGPPS370*****020400*****0001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16.4065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在购买主体提供的餐饮场所内进行高疃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早餐、午餐、晚餐的制作加工。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对服务提供方的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意向承接主体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意向承接主体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意向承接主体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意向承接主体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二)应提交材料:1、意向承接主体根据自身类型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许可证明或《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意向承接主体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3-03-30 00:00:00至2023-04-03 23:59:59(北京时间)。

2、地点: 烟台倬诚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601号(福昊物流三楼接待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琳

联系方式:0535-*******




标签: 人民政府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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