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医院食堂冷库招标公告
优抚医院食堂冷库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宜昌市优抚医院拟就食堂冷库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优抚医院食堂冷库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采购食堂冷库,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
三、采购预算:6.5万元。
四、交货地点:宜昌市优抚医院内指定地点。
五、交货期:采购人通知供货后20天内。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特殊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须具备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领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3月3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方式及地点:供应商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宜昌市优抚医院采招办(宜昌市高新区厦门路2号)领取询价文件。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日9时00分(注:8时30分开始受理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宜昌市优抚医院采招办(宜昌市高新区厦门路2号)。
九、报价文件评审时间和地点:
1.评审时间:2023年4月1日9时00分。
2.评审地点: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优抚医院
地 址:宜昌市高新区厦门路2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717-*******
标签: 食堂冷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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