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水湾镇天宫社区2015年村公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花水湾镇天宫社区2015年村公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大邑县花水湾镇天宫社区2015年村公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大邑县花水湾镇黎沟村村级活动场所装修工程已由花水湾镇人民政府以大花府发投资函〔2015〕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花水湾镇黎沟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花水湾镇黎沟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刘家河花水家园。
2.2 建设规模:活动场所1-4层装修。
2.3建设内容:地砖、踢脚线、防水处理、隔墙、墙面抹灰、仿瓷、木质门、塑钢门带窗、给水管、卫生间内配套设施、电缆、开关、灯具、排气扇等安装与铺设(祥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不扣除节、假日)。
2.5 招标范围: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省施工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邑县花水湾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站持有效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持有效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并出具公司资质原件及(①营业执照、②税务登记证、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公司委托书(加盖公司印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时需带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8月20日10时0分,地点:大邑县花水湾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孝银 刘小琴
地 址:花水湾镇统筹城乡发展办公室
联系电话:153*****265 138*****825
大邑县花水湾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站
(政府代章)
2015.8.7
标签: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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