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锅炉炉渣、干灰、石膏销售经营权及相关设备检修服务招标公告
#3锅炉炉渣、干灰、石膏销售经营权及相关设备检修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的委托,对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3锅炉炉渣、干灰、石膏销售经营权及相关设备检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3锅炉炉渣、干灰、石膏销售经营权及相关设备检修服务
2.2 代理机构招标编号:HNHHDL-2015-055(1)
2.3 项目概括:#3锅炉是上海锅炉厂提供的SG-420/13.7-M759型超高压中间再热循环锅炉,脱硫系统采用湍流式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FGD)工艺。机组年利小时3000小时左右,估算每年度炉渣产生量约1万吨;干灰产生量约4.0万吨;石膏产生量约0.5万吨。锅炉炉膛底部炉渣采用捞渣机加湿干除渣方式,加湿后的炉渣用汽车外运;电除尘采用气力干除灰方式,除灰系统仓泵将干灰输送储存在厂内电除尘区域干灰库,用干灰罐车外运;石膏储存在厂内脱硫区域脱硫综合楼石膏库内,需用叉车配合汽车外运。
2.4 标段划分及数量: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2015年度内(是指2015年09月15日凌晨00:00时起至2016年09月14日24:00止)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3锅炉炉渣、干灰、石膏销售及相关设备检修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3.3 必须具备完善的粉煤灰销售管理体系及相关设备的运行维护能力,近三年内至少一个类似业绩,且该业绩获得业主好评;
3.4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导致前述结果的法律纠纷,未有拖欠招标人账款的行为,财务状况良好;
3.6 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7 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8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投标截止前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6.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2015年8月7日~2015年8月11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文件每套售价 400.00 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 8 月27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路北路180号燕泉福邸1703房)。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和《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
地址: 广东省乐昌市坪石镇
公司法人或负责人: 马瑞东
联 系 人:王连兵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燕泉路北路180号燕泉福邸1703房
项目负责人: 徐晖
联 系 人: 何华
电话: ****-*******/159*****810
传真: ****-*******
邮箱: czhhd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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