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邀请南丰镇自建房排查存在风险的房屋鉴定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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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邀请南丰镇自建房排查存在风险的房屋鉴定项目招标公告
南丰镇自建房排查存在风险的房屋鉴定项目,业主为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现决定以公告的方式由各公司自行报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南丰镇自建房排查存在风险的房屋鉴定项目。
鉴定范围:南丰镇各村(居)委会、农场。
鉴定内容:经排查出自建房存在风险的房屋。
二、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需要投标人具有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有效营业执照、组组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资质证书。
(二)具备中国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三)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次采购服务需承诺以下事项: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凡有意愿台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8日至3月30日上午8:30-17:30前,携带以下材料:
(二)企业介绍信、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 身份证;
(三)“二、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材料(以上证书审核原件,提交盖章复印件);
(四)报价函(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封套写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在开标前不得开启);
报名结束后,如满足最低三家参与,于2023年3月31日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无误后,报价结果将在儋州市政务网公告。
发布公告的媒介:儋州市南丰人民政府网
招 标 人: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地 址: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秦英
联 系 电 话:0898-******** 189*****533
标签: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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