琚湾等二个镇(办事处)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琚湾等二个镇(办事处)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枣阳市琚湾等二个镇(办事处)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枣阳市琚湾等二个镇(办事处)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已由鄂土资批【2013】992号文、鄂财建发【2014】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投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招标人为枣阳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公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枣阳市琚湾等二个镇(办事处)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
2、工程概况:枣阳市琚湾镇的青龙村、三王村、长堰村、罗棚村、闫岗村、琚东村和环城办事处崔庄村、鲍庄村、柿子园村、土铺村10个行政村,建设规模为2000公顷,总投资额7274万元,分为12个标段。
3、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
4、资金来源:省级投资。
5、工期要求:365日历天(含冬雨季、节假日)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3-2009)、《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2-2009)、《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规范》(DB42/T564-2009)、《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DB42/T682-2011)的合格要求以及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要求。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必须是在 2013 年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登记(不在处罚期间)的施工企业(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批准2013年土地整治从业机构登记备案的通知》(备案登记名单以鄂土资发[2014]19号文为准)。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施工资质证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
6、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其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所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机构配备具有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员等(以下简称五大员)专业管理人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及工作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需提供2015年第一季度或者2015年5月至7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还应提供项目经理及五大员无在建项目且只承担本项目的承诺函。
8、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3、2014二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如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满一年以上不够两年的则提供近一年的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则不提供;
9、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必须能反映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并必须加盖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用章)。查询落款日期在2015年 8 月 7 日至2015年 9月1 日之间。
10、项目实施单位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人员一致,并对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实行“押证上岗”制度。同时要求投标单位项目经理及五大员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11、投标人2012年 8 月 7 日至2015年 9 月 1 日在湖北省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发布平台、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网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12、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预算员或造价员、质检员、材料员是2013年度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人员。
13、投标人只能向同期招标的 “①枣阳市新市镇肖庄等六村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②枣阳市琚湾等二个镇(办事处)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的其中一个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在 “枣阳市新市镇肖庄等六村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中 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向“枣阳市琚湾等二个镇(办事处)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后面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14、投标人投标时不投具体标段,待摇号确定具体标段。
15、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四、网上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简称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www.xysztb.gov.cn下同)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用户名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操作规程》。
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5年 8 月 7 日9时至2015年 8月 1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使用用户名或CA数字证书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编制费用每个投标单位缴纳400元,投标人报名后按照网上交纳费用的提示要求办理,交纳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网上报名或未在网上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4、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澄清栏目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壹拾万元整(¥100000 元),投标保证金应于2015年 8 月 31 日18时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汇出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凭证单据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3、投标人必须从本单位基本存款账户汇至以下指定账户:
保证金专用账户: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银 行:湖北银行襄阳汉江支行
行 号:********0090
账 号:****************00227
联 系 电 话:****-*******
六、投标须知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 9 月 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樊城区炮铺街3号四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签到后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核验身份证时将使用身份证识别系统,下同)或拟派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开标大厅核验身份。
3、本次招标按照襄土资发[2013]70号文件精神进行招投标活动。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枣阳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 系 人:陈主任
电 话:071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公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雷娟
电 话:181*****310
二〇一五年 八 月 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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