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本级]【农村产权】南昌县泾口乡东方村510亩水面及土地经营权

[南昌市本级]【农村产权】南昌县泾口乡东方村510亩水面及土地经营权

项目编号:JY23JX********
项目名称:【农村产权】南昌县泾口乡东方村510亩水面及土地经营权
标的名称:【农村产权】南昌县泾口乡东方村510亩水面及土地经营权,挂牌价19,828.00元/月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2023年03月29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2023年04月12日
延期处理方式: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项目简介:1.标的名称:南昌县泾口乡东方村510亩水面及土地经营权;
2.标的位置:东至压浸台;南至东风村渔塘;西至水沟;北至李顺平渔塘;
3.标的规模:510亩;
4.流转期限:58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重要信息披露:本项目采取一次性密封竞价。
1.交易方式的约定:
因原受让方同等价格情况下享有优先权,所以根据以下报名情况进行交易:
(1)报名期间只征集到1名意向竞买人且未弃权,则以底价成交。
(2)报名期间如只征集到如有两名或以上意向竟买人,则采用一次性密封竟价。如最高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报,则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经营权竞得者。其中标的有原受让方,如原受让方报价为最高价之一,则不用抽签,直接确定为经营权竞得者。如征集的意向竞买人全部弃权,则按流标处理。
2.竞价底价及加价幅度:竞价底价*****元/月,加价幅度50元/月单位,上不封顶。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竞买人必须是南昌县泾口乡东方村村民(以户口簿为准);
2.按要求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元)。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1.58个月流转金一次性付清;
2.租赁58个月,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其他内容详见合同样本。
联系方式:1.南昌县泾口乡东方村民委员会:137*****813
2.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村资源交易科电话:0791-********
3.软件使用咨询电话:400-998-0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经营 水面 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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