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公园人工湖清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社会代理]长春公园人工湖清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公园人工湖清淤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五行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4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M-2023-03-*****;
2.项目名称:长春公园人工湖清淤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元;
5.采购需求:长春公园1-4号人工湖清淤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计划工期: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8.建设地点:长春公园 ;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具有近三年(2019.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供应商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五行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中环11区3号楼105门市)。
3.方式: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中内容写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对核查通过后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购买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将加盖单位公章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代理机构将竞争性磋商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供应商所提供的邮箱中。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6)被授权人身份证
(7)中小企业声明函
(8)外埠入吉企业相关备案材料
(上述证件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途径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代替原件)
4.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竞争性磋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开标四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4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公园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春城街道皓月大路1411号
联系人:付彦秋
电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五行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中环11区3号楼105门市
联 系 人:李忠妍
联系电话: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忠妍
电 话:0431-********
4.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0431-********
采购人名称 | 长春公园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0431-********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市绿园区春城街道皓月大路1411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五行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0431-********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中环11区3号楼105门市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公园人工湖清淤工程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373.5873 | ||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 2023-03-30 09:00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南关区中环11区3号楼105门市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文件售价(元) | 500 |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2023-04-12 13:30 |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 2023-04-12 13:30 |
地点 | 长春市南关区中环11区3号楼105门市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李忠妍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0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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