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拟立项目的公示
关于2023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拟立项目的公示
根据《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出入库实施细则(试行)》(藏科发〔2020〕193号)、《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藏科发〔2019〕132号)、《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办法(试行)》(藏科发〔2019〕178号)、《西藏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上会研究等程序,现将2023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拟立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7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区科技厅规划与监督处、区科技厅机关纪委或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书面材料。其中: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打印无效)和联系电话。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2023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拟立项目公示清单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3月29日
举报电话和邮箱:
厅规划与监督处:0891-*******
厅机关纪委:0891-*******
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0891-*******
邮箱:xzkjtghc@163.com
地址:西藏自治区科技厅规划与监督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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