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自然资告字〔2023〕7号公告
海自然资告字〔2023〕7号公告
【 信息发布时间:2023-03-29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海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海自然资告字〔2023〕7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四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 产业定位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年均销售(万元/公顷) | 年均税收 (万元/公顷)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人才指数(分)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1 | 海自然字*****号 | 黄湾镇杭州湾大道南侧、六平路东侧 | 6.6698 | 工业用地 | 标准厂房(橡胶与塑料制品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1.2-2.0 | ≤65% | 2985(项目引入后6045) | 投产后前3年9825(投产第一年6150,投产第二年9825) | 投产后前3年600(投产第一年375,投产第二年600) | ≥1.93 | ≥1180.05 | ≥6 | 至2071年5月18日 | 233 | 2330 |
2 | 海自然字*****号 | 黄湾镇安仁路北侧、六平路东侧 | 3.0658 | 工业用地 | 其他金属工具制造 | 1.5-2.0 | ≤60% | 6825 | 投产后前3年1110(投产第一年375,投产第二年630) | ≥2.02 | ≥1704.7 | ≥6 | 50 | 138 | 1380 | |
3 | 海自然字*****号 | 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谷水路北侧、文苑路西侧 | 4.6189 | 工业用地 | 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业 | 1.5-2.5 | ≤55% | 投产后前5年分别达到1530,3060,6135,9195,***** | 投产后前5年分别达到75,165,345,525,885 | ≥26 | ≥*****.9 | ≥6 | 50 | 180 | 1800 | |
4 | 海自然字*****号 | 高新区创智路西侧、栋梁路北侧 | 2.5831 | 工业用地 | 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制造 | 3.6-4.0 | ≤50% | 9520.5 | 投产后前3年分别达到4815,9645,***** | 投产后前3年分别达到270,525,637.5 | ≥4.06 | ≥*****.4 | ≥6 | 50 | 186 | 186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申请人必须符合工业项目产业定位等准入要求,地块报名前须通过海宁市工业项目准入评价。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
五、本次挂牌公告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17日;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6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16:00);
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10: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10:00;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须知》。《挂牌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联系方式: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俞先生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海宁市梅园路203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 0573-******** 曹先生 杨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八、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置投资强度、年均销售、年均税收等建设条件(具体详见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表格)。成交后受让方除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须与属地政府或平台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并及时报出让人、海宁市发改局、海宁市经信局备案。
2.海自然字*****号:①同步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新建工业厂房比例达到80%以上;②地块内规划保留原有建筑*****.81平方米,由土地竞得人以人民币*****.*****万元价格向海宁市黄湾镇人民政府回购,并需经过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环保等相关部门审批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具体相关手续办理由属地政府协助。
3.海自然字*****号:①设置于地下的机动车泊位数应不少于机动车总泊位数的20%;②同步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新建工业厂房比例达到80%以上;③地块内规划保留原有建筑*****.18平方米,由土地竞得人以人民币3365.6623万元价格向海宁市黄湾镇人民政府回购,并需经过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环保等相关部门审批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具体相关手续办理由属地政府协助。
4.海自然字*****号:①设置于地下的机动车泊位数应不少于机动车总泊位数的50%;②同步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新建工业厂房比例达到80%以上。
5.海自然字*****号:①设置于地下的机动车泊位数应不少于机动车总泊位数的50%;②同步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新建工业厂房比例达到80%以上。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9日
标签: 自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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