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卫生院劳务派遣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卫生院劳务派遣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卫生院劳务派遣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卫生院
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23年03月29日14: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3月29日至2023年04月0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将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扫描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qq.com,并同时拨打采购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8日13:30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四开标室
预算金额¥17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强
项目联系电话0431-********
采购单位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卫生院
采购单位地址长吉南线三道段19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艳杰132*****136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志强0431-********
附件:
附件1英俊镇公告.docx

项目概况

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卫生院劳务派遣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将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扫描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qq.com,并同时拨打采购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B2023-0402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卫生院劳务派遣项目

预算金额:17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卫生院劳务派遣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1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ZB2023-0402

2.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卫生院劳务派遣项目。

3.预算金额:*******.44元(采购预算金额参考上年度工资测算,如与实际发生差额以实际为准)。

4.最高限价: *******.44元。

5.采购需求: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需基本公共卫生5人、检验2人、乡村医生9人、预防接种5人、儿保1人、医生1人、办公室3人、财务2人、医保1人、护理2人共计31人。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投标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以上三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将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扫描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qq.com,并同时拨打采购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4月1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四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卫生院

地 址:长吉南线三道段1999号

联系电话:132*****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系电话: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强

电  话:0431-********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投标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以上三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3.5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9日至2023年04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将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扫描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qq.com,并同时拨打采购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方式:将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扫描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qq.com,并同时拨打采购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四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卫生院     

地址:长吉南线三道段1999号        

联系方式:李艳杰132*****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系方式:李志强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强

电 话: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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