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税务2023年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波税务2023年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波税务2023年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宁波市公告时间2023年03月29日15:0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3月29日至2023年04月0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财务室(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大厦15楼1501B)。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8日09:00
开标地点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
预算金额¥36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574-********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贺老师 电话:0574-********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D幢1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蒋敏敏、林叶、王明、叶子恒、郑建浩、李晶 联系方式:0574-********/0574-********
附件:
附件1投标报名函__浙江中创.doc

项目概况

宁波税务2023年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财务室(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大厦15楼1501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SWZFCG*******(ZJZC-******

项目名称:宁波税务2023年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6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子包一: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预算金额:154.96万元/3年
最高限价:154.96万元/3年
采购需求:对增值税发票电子底帐系统、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排队叫号系统和自助终端管理系统(自助办税终端部分)实施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运维服务,不断优化系统运行环境,及时排查、解决系统运行中的问题,快速处理用户服务请求,保障系统安全、稳定、高效、持续运行,提高纳税人和税务人员使用满意度。
服务期限:三年

子包二: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预算金额:210.79万元/3年
最高限价:210.79万元/3年
采购需求:对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电子印章系统、版式文件系统、税务数字证书系统、密码组件系统、电子发票代开系统和自助终端管理系统(智能办税终端部分)实施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运维服务,不断优化系统运行环境,及时排查、解决系统运行中的问题,快速处理用户服务请求,保障系统安全、稳定、高效、持续运行,提高纳税人和税务人员使用满意度。
服务期限:三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子包一:无。
子包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小微企业。本子包采取接受分包合同方式,实现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若供应商为中型企业,需采取分包合同方式,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给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31.5%(不含)以上。若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以单独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子包一:无。子包二:供应商及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采取分包合同方式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分包各方必须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明确分包人和分包意向单位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等;(2)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9日至2023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财务室(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大厦15楼1501B)。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出示的资料:(1)投标报名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参与投标的)。(2)如非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要求本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请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个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路8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贺老师 电话: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D幢15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蒋敏敏、林叶、王明、叶子恒、郑建浩、李晶 联系方式:0574-********/05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老师

电 话:  057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共服务平台 电子发票 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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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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