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临海市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服务 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3年度临海市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临采2023-(ZJ)014 二、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临海市财政局 征集人地址:临海市巾山东路112号 三、框架协议的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国库集中支付公开征集的代理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以及政策性银行,参与银行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并承诺履行本项目征集通知的各项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临海市设有分支机构; 4.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具有中国人民银行临海市支行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资格; 6.具有先进的资金汇划清算系统,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及时、准确支付; 7.具有可靠的技术保障能力,能够按照临海市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要求开发应用与临海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相适应的银行端软件系统,并实现与临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海市支行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信息系统联网运行; 8.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银行存款金额在50亿以上或者存贷款总额在100亿以上,在中国人民银行存有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业务所需的备付金,确保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资金垫付; 9.内控制度完善,操作管理规范,并确定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代理支付和清算业务,为相关各方提供优质代理服务; 10.在浙江省内任一财政部门上线运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凭证库;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2023年度临海市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各相关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开征集2023年度临海市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供应商,欢迎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2023年度临海市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临采2023-(ZJ)014 三、框架协议适用范围 2023年度临海市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服务。 四、协议有效期 至2023年12月31日。 五、供应商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并承诺履行本项目征集通知的各项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临海市设有分支机构; 4.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具有中国人民银行临海市支行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资格; 6.具有先进的资金汇划清算系统,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及时、准确支付; 7.具有可靠的技术保障能力,能够按照临海市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要求开发应用与临海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相适应的银行端软件系统,并实现与临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海市支行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信息系统联网运行; 8.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银行存款金额在50亿以上或者存贷款总额在100亿以上,在中国人民银行存有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业务所需的备付金,确保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资金垫付; 9.内控制度完善,操作管理规范,并确定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代理支付和清算业务,为相关各方提供优质代理服务; 10.在浙江省内任一财政部门上线运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凭证库;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保证金:本项目无需交纳保证金。 七、申请程序 1.项目有效期满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随时提交申请加入。 2.供应商报名申请前须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linhai.gov.cn/ztb/,咨询电话0576-********)和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enter/account?settleCategory=1&entranceType=1&utm=web-government-front.2ef5001f.c******.d*******.117ed3806da111eda321ff5a9c08af5a,咨询电话**********)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 3.注册入库后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在线报名申请(申请地址:https://agreement.zcygov.cn/trading-agreement-index/signup/online?instanceCode=ZJKJXY,咨询电话*****),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4.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扫描件; (2)中国人民银行临海市支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资格认证文件原件的扫描件; (3)营业网点数量资料,即2022年末在临海市范围内开办营业网点(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准)数量; (4)供应商条件第8、第10点所需提供的资料; (5)附件1:项目报名书; (6)附件2:采购需求响应情况表; (7)附件3:项目小组人员情况表及证明材料; (8)附件4:服务方案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系统建设方案; ②业务团队建设; ③常规业务服务; ④紧急业务处理; ⑤技术团队建设; (9)附件5:供应商按照征集文件要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上述所有报名资料请加盖公章、法人章后以PDF扫描件的形式进行报名。 八、取得资格 1.审核机构:由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审核。 2.审核工作: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收到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以入围结果公告的形式通知供应商。 3.结果公告: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结果公告。 4.协议签订:审核通过后临海市财政局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协议文本详见-附件6。 5.入围供应商可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退出框架协议后60天内不得再次申请。 九、产品上架 1.供应商协议生效后,系统自动上架申请时录入的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可通过协议变更发起产品增减或更新,经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通过后生效。 2.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或咨询政采云平台客服热线,咨询电话*****。 十、第二阶段交易 本次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为采购人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十一、履约监督 (一)本框架协议由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管理,管理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易纠纷申诉等,相关检查及处理情况将在框架协议模块中公布。 (二)在协议履约过程中发现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依据框架协议管理办法、征集文件及框架协议等相关规定约定,可视情对其作出约谈整改、暂停入围供应商接受框架协议合同资格。 1.未按框架协议入围结果签订合同,或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 2.合同授予后与采购人再次议价的;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与采购人协商变更合同主要条款的。 (三)在协议履约过程中发现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依据框架协议管理办法、征集文件及框架协议等相关规定约定,可视情对其作出约谈整改、暂停框架协议入围资格。 1.未及时更新维护服务内容,影响采购人采购的; 2.各级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四)征集人发现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入围供应商有上述1、2、3情形之一的,由征集人移送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五)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同一框架协议。 十二、其他 1.项目联系人及电话:蒋先生 0576-********。 2.本项目仅接受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申请,不接受纸质申请,谢谢配合! 3.凡涉及与本通知有关内容的解释权均属于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1:项目报名书; 附件2:采购需求响应情况表; 附件3:项目小组人员情况表及证明材料; 附件4:服务方案简介; 附件5:供应商按照征集文件要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6:《协议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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