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教育局“智慧向未来”教育资源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龙井市教育局“智慧向未来”教育资源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龙井市教育局“智慧向未来”教育资源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龙井市教育局“智慧向未来”教育资源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四楼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JLJY2023-CG017

2.项目名称:龙井市教育局“智慧向未来”教育资源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5.最高限价:******

6.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标段划分

供货地点

采购范围

质量标准

1

龙井市教育局“智慧向未来”教育资源设备采购项目

1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为龙井市18所学校配备智慧课堂端、课程资源包、网上阅卷系统、服务器等设备及安装(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同时满足本项目技术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全部到货安装及培训完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磋商。

(3)上一年度(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磋商,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7)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磋商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磋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9)供应商登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采购活动。联系电话:156*****467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四楼招标部。

3.方式: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获取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格式可参考本公告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供应商为2022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查询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6)供应商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的网页截图;

(7)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参考本公告附件2)。

4.售价:采购文件每套300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4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政务大厅)。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4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评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政务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金额为*****元(人民币)的磋商保证金或提供银行(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3.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4.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井市教育局

地 址:龙井市安民街869-7号

联系方式:138*****191

联 系 人:玄雪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

联系方式:04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艳、崔景尧

电话:0433-*******

4.监督管理部门:龙井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项目名称)采购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电话:,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委托期限内,供应商应保证其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确保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注: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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