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溧水和凤粮食购销公司大米加工厂项目工程建筑材料检测招标公告
南京溧水和凤粮食购销公司大米加工厂项目工程建筑材料检测招标公告
南京溧水和凤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京溧水和凤粮食购销公司大米加工厂项目工程建筑材料检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南京溧水和凤粮食购销公司大米加工厂项目工程建筑材料检测。
2.工程地点: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
3.服务要求:①合同签订后,每项材料检测需接发包人通知后5个日历天内进场检测,10个日历天内完成检测,检测结束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三份正式工程检测报告。
②如分区域分段进行施工,甲方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合理安排分段施工,具体施工范围及节点工期以甲方现场下发指令为准。
4.招标内容:南京溧水和凤粮食购销公司大米加工厂项目工程建筑材料检测(注:溧水检测中心可以检测的材料除外)。
5.最高限价: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113号)文规定价格的70%计取,高于该标准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等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省级或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提供CMA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09月—2023年02月)投标申请人连续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资质及检测报告成果需溧水区检测主管部门认可,且不在黑名单内,否则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和地址
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秦淮大道288号C栋613室)。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3年03月29日9:00至2023年03月31日17:00。
3.报名方式:经办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满足发包公告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五、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六、其他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八、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15时30分。
2.开标地点:南京溧水和凤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溧水粮食交易市场综合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发包人:南京溧水和凤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发包人地址:南京市溧水和凤镇
发包人联系人:赵工
发包人联系电话:180*****030
招标代理: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秦淮大道288号C栋613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凤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9*****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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