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公楼装修资格预审公告-第二次招标公告

新办公楼装修资格预审公告-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项目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新办公楼装修项目已由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以领导班子会纪要﹝2015﹞7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请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招标项目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新办公楼装修项目
2.2工程规模:主要内容是湖北能源调度大厦23、24、25层,三层办公场所室内装修施工,以及相关水电系统、消防改造、网络工程、会议系统等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成功直至交付使用。三层装修施工建筑面积约为5400㎡,室内面积约为3150㎡。
2.3工程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湖北能源调度大厦23、24、25层)
2.4计划工期:3个月,具体以甲方网络计划为准。
2.5招标范围:
湖北能源调度大厦23、24、25层办公室室内部分:
设计施工图内除电器设备(电视、空调、工艺吊灯、空调系统)、家俱(沙发、桌、椅、床)及陈列饰品、外墙门窗(含阳台门、露台封闭铝合金窗)、图中注明为外购成品、部分会议室、接待室的工艺吊灯外,所有施工图中装饰内容,包括楼地面(石材、地砖、地板、地毯等铺设)、墙柱面(踢脚、涂料、石材及木板包装、背景墙)、顶棚、轻质内隔墙(含墙垛及门垛处理)、户内门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百页窗、各类装饰柜、洁具、卫浴五金等的采购、制作、安装,强电、普通照明灯具(大型艺术灯除外)、网络系统、弱电、给排水等室内安装工程施工(含材料、设备安装),室内各安装工程需在提供的平面布置图及原建筑设计水电系统图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并提供完善后的系统修改图。(以上材料由业主方指定品牌、型号)。除以上的施工内容外其他招标施工图纸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本标段估算合同金额约600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具备的基本条件:
3.1.1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2财务和经营状况要求: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且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1.3业绩要求:2012年以来具有同类项目性质、规模相适应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经核实提供虚假业绩的取消其资格。
3.1.4履约、质量及安全要求:2012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1.5主要人员资格要求:(必须为本公司人员,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
(1)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2012年以来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需常驻现场以保持施工的安全性、稳定性、连续性,并负责对本工程进行全过程的施工管理;
(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工程师资格,三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历,且完成情况良好;
(3)HSE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资格,三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历,且完成情况良好;
(4)质量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资格,三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历,且完成情况良好;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根据评审办法确定通过资格预审单位最多不超过9家作为投标候选人。如有效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报名不超过9家,资格审查方式变更为资格后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5年8月4日至8月10日(双休日、节假日休息),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2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5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申请人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获奖证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建设单位证明等能充分证明情况的材料)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17日下午16时00分,递交地点为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2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268号C-18F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5室
邮编:430070邮编:200540
联 系 人:段光伟联 系 人:廖彩玲
电话:***-********电话:***-********转25104;137*****865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duanguangwei.hgxs@sinopec.com
电子邮件:liaocl..shsh@sinopec.com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楼 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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