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强制清算组报名公告(2023)渝五中法破委58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强制清算组报名公告(2023)渝五中法破委58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强制清算组报名公告 (2023)渝五中法破委58号 |
2023年03月29日 16:14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强制清算组报名公告 (2023)渝五中法破委58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2022)渝05清申72号申请人陈家、钟远洪对被申请人重庆矗立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一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强制清算组。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第四分册、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强制清算组。无人报名时,本案清算组按本院相关规定产生。 重庆矗立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矗立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登记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登记机关为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股东为王小平(持股比例50%)、吴中安(持股比例50%)。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餐饮管理;旅游咨询;产品设计;摄影服务;礼仪服务;展示展览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楼盘销售代理;二手房销售代理;代办房产证,代办房屋按揭手续;货物进出口贸易;汽车销售;日用百货、日化用品的批发及零售。2020年6月16日,矗立公司因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而被吊销营业执照。 陈家与矗立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渝0114民初2844号民事判决,判决:一、陈家与矗立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签订的《代理购房贷款协议》及2018年5月16日补充签订的《代理购房贷款协议》于2020年5月8日解除;二、矗立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陈家交纳的购房订金50 000元、费用2 000元及利息(利息以52 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5月8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订金及费用支付完毕之日为止);三、驳回陈家的其他诉讼请求。前述判决生效后,因矗立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陈家向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12月14日,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渝0114执3185号执行裁定,以矗立公司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钟远洪与矗立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渝0114民初2791号民事判决,判决:一、钟远洪与矗立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签订的《代理购房协议》于2020年4月16日解除;二、矗立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钟远洪交纳的购房订金60 000元、费用2 000元及利息(以62 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16日起按LPR计算至支付完毕之日止);三、驳回钟远洪的其他诉讼请求。前述判决生效后,因矗立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钟远洪向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12月14日,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渝0114执3726号执行裁定,以矗立公司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规定,裁定受理申请人陈家、钟远洪对被申请人重庆矗立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9:20 3、摇号时间:2023年3月31日9:30 4、摇号地点:本院2035室(渝中区大坪经纬大道486号) 5、报名机构: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第四分册的机构 特此通知。 督办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023-******** 破产庭联系人:肖雯雯023-********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
标签: 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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