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试基地功能拓展与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河北大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试基地功能拓展与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河北大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试基地功能拓展与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大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试基地功能拓展与改造提升项目已由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石开审投备〔2023〕0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大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河北大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大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试基地功能拓展与改造提升项目,已由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石开审投备〔2023〕0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大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北大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试基地功能拓展与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本项目在原石钢二轧厂厂区范围内进行升级改造,总用地面积******.47㎡。按照规划建成后,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石钢二轧部分闲置厂房和既有建筑进行墙面和屋面维修和加固、 路面修缮、厂区绿化等工作,对不可利用部分进行拆除,建成用户中心、深加工中心以及维持平台运转的相关辅助设施等,建立完善的面向客户端的用户服务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地点: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家庄市藁城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路15号的原石钢二轧厂厂区内,不存在拆迁及移民安置等问题。该场址地势平坦,基本呈长方形,面积 ******.47㎡。 京深、石太、石黄高速公路及 107、207、307、308 等国家级公路在石家庄交汇;园区南邻扬子路,东临工业大街,西邻兴业街,北邻河北国龙制药有限公司,交通便利。 场址土地权属类别及占地面积: 本项目利用原河钢集团石钢公司第二轧钢厂厂区内部分闲置厂房和既有建筑进行改造、加固和拆建,无新征土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29至2023-04-03,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408室)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19 09:30:00,地点为河北招标集团会议中心多功能厅(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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