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浆、输浆设备和行车电动葫芦招标公告
卸浆、输浆设备和行车电动葫芦招标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的委托,就其卸浆、输浆设备和行车电动葫芦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卸浆、输浆设备和行车电动葫芦
2.项目编号:黄岛区*******A
3.采购内容:
第一包: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70MW复合碳浆环保锅炉配套所需卸浆泵、供浆泵采购;
第二包: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70MW复合碳浆环保锅炉配套行车及电动葫芦。
4.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145万元,其中,第一包:85万元,第二包:60万元。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第一包:
5.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企业(开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1.2上两年度(指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计),供应商具有不少于5台/套与本次采购相同或相似卸浆泵、供浆泵的销售业绩(开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
5.1.3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第二包:
5.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企业(开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2.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
5.2.3上两年度(指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计),供应商须具有不少于5台/套5吨及以上起重设备的销售业绩(开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
5.2.4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采购文件的获取
由供应商从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采购公告”栏中打开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或登录最后一行链接地址自行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8.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7日13:45时-14:30时。
9.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9月7日14:30时。
9.3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二开标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4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
联 系 人:彭云慧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801号
10.2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于华
联系电话:****-********/137*****592
联系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
银行账号:********0153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8月7日
标签: 电动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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