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电力实验教学中心建设货物二期招标公告
能源电力实验教学中心建设货物二期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DZB2015-0801
1、招标条件:
东北电力大学能源电力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吉发改审批字[2013]55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北电力大学;总包单位:吉林吉化华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和学校自筹;招标人为:东北电力大学(业主单位)、吉林吉化华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包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北电力大学能源电力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所需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东北电力大学能源电力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货物采购二期
本次采购共分2个标段:
一标段:东北电力大学能源电力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真金保温板采购;
二标段:东北电力大学能源电力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外墙涂料采购;
2.2招标内容:
一标段招标内容:东北电力大学能源电力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真金保温板采购货物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二标段招标内容:东北电力大学能源电力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外墙涂料采购货物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供货地点为: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东北电力大学校园主校区西北角(甲方指定地点)。
2.4供货期: 一标段真金保温板购供货期25天;
二标段外墙涂料采购供货期30天;
2.5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材料验收合格标准,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投标人均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如是代理商应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授予的产品代理销售授权(原件)和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函。
3.2各标段投标人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3.3各标段投标人均应提供投标产品的各产品检验报告及节能认证证书,其中一标段还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
3.4各标段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2014年)提供类似项目的销售业绩至少一项。
3.5信誉要求:拒绝取消政府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信用等级高、无不良诉讼记录。
3.7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持以下所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日9时,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每个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电力大学、吉林吉化华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邮编:130000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36*****01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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