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DZB2023-002
1. 招标条件
国贸大厦项目 B区办公楼幕墙改造 工程 已经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招标人为 哈尔滨隆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建
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 泰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贸大厦项目 B区办公楼幕墙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赣水路玉山路及滦河路合围区域。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45000
2.4招标范围: 国贸大厦项目 B区办公楼幕墙改造工程,完成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深化设计材料
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检测精保洁卫生竣工验收及后期维保等工作。
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玻璃幕墙铝板幕墙一层玻璃门斗一层铝合金平开门及立面块料等拆除
2外立面幕墙改开启扇排烟窗等施工
3玻璃幕墙玻璃雨篷电动装置手动装置等施工
4废品构件回收及利用 。
招标人有权因工程实际需要对投标人承包范围进行增减或要求第三方完成部分工程,具体范围按招标人书面
要求为准。增加或减少部分按实结算工程款项,但招标人不会因减少投标人在招标范围内的工作而给予投标人任
何补偿。
2.5计划工期:2023年4月1 日 -2023年6 月30日,共9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人对工期的要求,并根据招标人工程整体进度实际需求随时调整工期,按招标人要求时
间进场施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等,投标人不得因招标人工期变化而进行任何费用索赔。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
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2项目经理须提供在 本企业缴纳连续 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022年 12月至 2023年2月份 ,同时
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
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 如提供虚假信
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号文要求配备施工现场组织机构人员。
3.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 近三年是指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如有行贿记录,投标将被拒绝 。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对本企业及其法定代
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进行信用查询网页打印盖单位公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
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3.5财务要求:近三年 2020-2022财务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亏
损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注: 2020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2年 12月31日
的财务 审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
3.6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700万元的幕墙工程施工业绩1项
提供施工合同作为佐证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
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承诺书,承诺本项目中所提供的电子版证件以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书必须提供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并加盖公章。在开标期间,投标人保证本承诺中提供的承诺
人电话畅通,可随时解答评审专家的疑问。如电话联系不到投标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其他
单位无关。
3.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
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
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
3.12投标人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相关记录,提供承诺书
4. 领取招标文件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 3月 30日至 2023年 4月 3日 ,每日 上午 9时00分 -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 16时 00分时
(北京时间 ,周六周日不休息 。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朗江路 71号轻工业学校对面,现场获取。
4.2获取方式:
哈尔滨市道里区朗江路 71号轻工业学校对面,现场获取 。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4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基本开户许可证明文件
5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仅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登记适用
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仅授权委托人办理投标登记适用
7 公告 3.4要求的信誉查询截图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8项 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证
及社保证明材料
9满足 3.5条的财务审计报告
10 满足 3.6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潜在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验通过后方可获取文件,缺少任何
一项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
料,招标代理机构 有权拒绝其报名,并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4月 19日上午 9时3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群力星光
耀二期 B座25层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场所-永泰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 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下开标,投标人需现场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7.2 开标时间 : 2023年 4月 19日 9时30分。
8. 其他
8.1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 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
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8.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
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
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9. 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哈尔滨隆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与赣水路交口龙创新世纪三楼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系方式: 0451-51179775
代理机构:泰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朗江路 71号轻工业学校对面
联 系 人: 解先生
联系方式:16519760969
邮 箱: taida004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