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食堂服务托管招标公告
小学食堂服务托管招标公告
嵊州市长乐镇中心小学食堂服务托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嵊州市长乐镇中心小学食堂服务托管
1.学校基本情况:
2015学年全校师生人数约2400人(长乐镇校1400人,开元中心小学400人,锦水小学400人,绿溪小学200人),在校用餐教师约75人,学生约1900人,(长乐镇校1200人,开元中心小学330人,锦水小学300人,绿溪小学70人)每个工作日提供中餐,由服务托管企业配送到下属学校,采用配餐制(一荤二素)标准.镇校教师提供工作日早餐;学校食堂量化等级为B级,目前学校食堂实行服务托管,按照嵊教体勤【2014】3号文件精神,本次招标经营期限暂定壹年,经营期满后视学校对该服务托管企业考核的结果确定是否续约,续约协议期限为贰年。
2.食堂服务托管要求:
食堂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经营公司回报率为营业额的6%(其中2%作为奖励),学校盈亏控制在营业额的4%以内,实行“五常法”管理模式。
二、报名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资格规定;
2.提供相应(绍兴市)餐饮管理资质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
件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四、报名时间、地点:
1. 2015年 8 月 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嵊州市长乐镇中心小学
3.业务咨询及联系人:钱浙平
联系电话:138*****678
4.现场踏看时间地点:2015年 8 月 12日上午食堂内
五、投标保证金(不计息):人民币5000元,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
六、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由资信技术文件、商务报价文件二部份组成。投标文件一式6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5份。
七、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者中标。
八、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公示于嵊州教育网,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在3日内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15年 8月 17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嵊州市长乐镇中心小学校长室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8月17日上午9时30在嵊州市长乐镇中心小学会议室开标,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嵊州市长乐镇中心小学
2015年8月 8 日
标签: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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