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盐穴天然气地下储气库二、三阶段地下工程钻井施工监督招标公告
金坛盐穴天然气地下储气库二、三阶段地下工程钻井施工监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坛盐穴天然气地下储气库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川气东送工程金坛地下盐穴储气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2]27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川气东送管道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金坛盐穴天然气地下储气库二、三阶段地下工程钻井施工监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金坛盐穴天然气地下储气库工程。
2.2建设地点:江苏省金坛市。
2.3建设规模:注采站采卤站各一座、3台压缩机组;36口储气井、4口监测井、库容为11.79×108m3。
2.4建设投资:37.44亿元。
2.5计划工期:2015年10月—2018年12月。
2.6本工程施工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7各标段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金坛盐穴天然气地下储气库二、三阶段地下工程钻井施工监督。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金坛储气库地下工程二、三阶段26口新井钻井、固井、测井、录井、井筒气试压、采卤完井施工等相关的钻井施工监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对投标人资质不做要求,但投标人提供的监督人员必须具有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行业(企业)颁发的钻井监督、测录井监督等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3年以来有与招标项目性质、规模类似的工程监督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其他:具有满足本项目建设工作需要的相关人员、设备等。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总监督工程师)具有石油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近3年以来有担任类似项目工程监督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4委派的监督工程师具有石油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师证书,近3年以来有担任类似项目工程监督工程师执业业绩。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1)领取时间: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13日(工作日,每天8:00-11:30、14:00-17:30);
(2)领取地点:江苏省金坛市华城路97号园林大酒店1503室。
4.2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领取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企业为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两种形式中的任意一种。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5年8月27日8时0分至9时0分。
6.2截止时间:2015年8月27日9时0分。
6.3递交地点:江苏省金坛市华城路97号园林大酒店六楼会议室。
6.4递交地址:江苏省金坛市华城路97号园林大酒店六楼会议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5年8月27日9时0分。
7.2开标地点:江苏省金坛市华城路97号园林大酒店六楼会议室。
7.3开标地址:江苏省金坛市华城路97号园林大酒店六楼会议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川气东送管道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金坛市华城路97号园林大酒店;
邮编:213200;
联系人:刘一帆;
电话:139*****358;
传真:****-********;
电子邮箱:liuyf.trqi@sinopec.com。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川气东送管道分公司
2015年8月7日
标签: 天然气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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