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豫11破15号关于漯河市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开选任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2021)豫11破15号关于漯河市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开选任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关于漯河市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开选任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漯河中院”)于2021年11月4日裁定受理漯河市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公司”)重整一案,并指定河南翔极破产清算事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漯河市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因华东公司所开发的华东竹苑、滨河花园及商务中心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作需要,管理人现就公开选任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华东公司基本情况及项目概况
华东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12日,住所地位于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中段,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64******E,法定代表人:郭鑫鑫,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建筑安装、绿化工程。
华东竹苑项目位于漯河市郾城区海河路与黄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土地证号为漯国用(2004)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其中1-2层为商铺,3-20层为住宅,规划建筑面积*****.98㎡,地下室两层,面积为7319.02平米,2011年实施拆迁,2013年9月开工建设,2014年12月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已基本销售完毕。项目于2020年底复工,目前主体已经完工,处于水电安装及内外粉刷施工状态。
华东滨河花园项目位于漯河市源汇区滨河路与民生街交叉口东南角,土地证号为漯国用(2010)第******号,使用权面积8,268.1㎡,项目规划2幢房屋,现均已建设完成并交付使用,其中1号楼建设规划13层,实际建设30层。规划房源数量217套,规划面积25,024.53㎡,实际建筑房屋367套,目前已全部出售。
华东商务中心项目位于漯河市源汇区人民路中汇广场4-2号楼,该楼5-21层属华东地产,建筑面积为16,221.4㎡。其中华东地产销控数据显示共有房屋222间,建筑面积为15,973.4㎡。经销售及抵账后,剩余房源2套,面积为186㎡。
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工作范围及要求
1.华东公司开发的华东竹苑、滨河花园及商务中心项目(具体委托范围以现场查勘为准)进行预决算编制。竹苑项目编制范围为本项目建筑物的土建、安装、消防,项目室外配套的自来水、配电、景观、排水、地下车库的标识标线等配套设施。其中土建主体部分不含15层及以下的主体结构(-1F?-2F?1F—15F?基础?桩基?降水?护坡等);滨河花园及商务中心项目编制范围仅限于消防剩余工程造价管理。
2.负责项目后期建设实施阶段全程跟踪造价控制,负责各个阶段
费用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审核,出具跟踪审核报告书,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的造价、技术核定的造价、现场签证的造价、零星工程的造价、增项工程的造价等。
3.根据破产工作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竣工结算审核,提供工程造价咨询等相关专业服务,出具跟踪结算审核书;
(2)参与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设备材料采购的市场询价,提供相应的参考建议;
(3)提供工程造价咨询等专业服务过程中定期提交相应报表,协助管理人处理与施工方的谈判、参与施工合同相关条款的审核及答疑。
三、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住所地在河南省内;
2.具有房地产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相关业务的能力和经验,办理过破产重整案件、问题楼盘工程造价咨询、司法工程造价鉴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所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专业技术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
5.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时间和质量方面的要求,需提交书面承诺书;
6.与管理人、重大债权人、债务人、投资人及施工人等相关方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四、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作为经办人则不需要);
2.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拟委派参与本次项目主要成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3.机构简介、类似业绩证明;
4.工作方案;
5.报价方案(报价方案标准:按工程造价的百分比);
6.参选机构咨询费用结算或付款条件的说明;
7.响应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时间和质量方面要求的书面承诺;
8.报名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上述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并密封,一式五份,全部文件均需要加盖参选机构公章(加盖骑缝章)。
五、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有意向的机构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时,须同时向管理人缴纳保证金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4月10日,未足额缴纳的,将自动取消报名资格。
华东公司公开选任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一经产生,参与本次选任的单位已缴纳的保证金将在7日内由原渠道无息退还。
账户名称 :漯河市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
账 号 :*********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的机构,请于2023年4月10日17时前将报名资料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管理人。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和现场评审,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其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如代理人参加报名和现场评审,须携带机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
管理人办公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西南角联合一百福田大厦售楼部。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39*****095。
七、选定方式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报名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实力业绩、完成时间、报价方案等事项,通过现场评审方式,选定一家中选机构并报法院备案。对报名未入选的机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现场评审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服务协议的签署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选定后,在管理人监督下,由华东公司与确定的中选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九、特别说明
本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公开选任活动不适用招投标法的规定,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漯河市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标签: 工程造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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