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大道(兴慈五路-金源大道)市政工程I标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服务招标公告
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大道(兴慈五路-金源大道)市政工程I标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服务招标公告
(编号:QWQTJY2309)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大道(兴慈五路-金源大道)市政工程I标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大道(兴慈五路-金源大道)市政工程I标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服务 ,招标人为 宁波杭州湾新区海屹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
2.2项目规模: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大道(兴慈五路-金源大道)市政工程I标,投保金额*****.2837万元。
2.3保险服务期:合同签订起至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5招标范围: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服务。
2.6标段划分:1个。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备下述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
(2)投标人为保险公司支公司及以下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市级分公司的指定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确认函。
3.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查询,若存在以下情形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1)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2020年1月1日以来,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的有关记录。
(3)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4月06日(含)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前湾新区分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qianwan/),使用CA证书通过身份验证后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请确保CA证书在有效期内,CA证书即将过期请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以免影响投标。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其中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编制费用200元,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维护费用100元),售后不退。4.3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招标补充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再提供纸质的招标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进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前湾新区分网“服务指南”栏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操作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前湾新区分网“服务指南”栏中《关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下载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
5.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3万元整。
5.2方式:
①银行电汇: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等方式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0日16时30分。(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QWQTJY2309)。
收 款 人:宁波前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营业部
账号:353*****7123
②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商业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3年04月10日(含)前。
③保险保单:投标人应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投保,并截止在2023年04月10日(含)前办理。投保人保的投标人可联系0574-********进行线下投保,投保太保的投标人可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前湾新区分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qianwan/)进行线上投保,在系统内选择“保证金”点击“投保”按提示操作。
④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人可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前湾新区分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qianwan/)向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74-********)进行线上投保,在系统内选择“保证金”点击“投保”按提示操作,截止在2023年04月10日(含)前办理。
特别说明:投标人采用线下办理保函、保单的,其担保机构应当在2023年04月11日16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向宁波前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74-********)提交受理的保函、保单信息汇总表。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
6.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2日13时30分。
6.2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前湾新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hzwjyxt.bidding.gov.cn:*****/t9/),通过前湾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线上开标会议。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且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6.3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至指定网站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4未下载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7.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定性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 直接票决法 。
7.3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杭州湾新区海屹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宁波前湾新区 |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
联系人:陈工 | 联系人:陈洁、刘晓晓 |
0574-******** | |
传真:/ | 传真:/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办理:许老师 联系电话:0574-********
财务: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
(编号:QWQTJY2309)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大道(兴慈五路-金源大道)市政工程I标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大道(兴慈五路-金源大道)市政工程I标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服务 ,招标人为 宁波杭州湾新区海屹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
2.2项目规模: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大道(兴慈五路-金源大道)市政工程I标,投保金额*****.2837万元。
2.3保险服务期:合同签订起至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5招标范围: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服务。
2.6标段划分:1个。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备下述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
(2)投标人为保险公司支公司及以下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市级分公司的指定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确认函。
3.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查询,若存在以下情形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1)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2020年1月1日以来,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的有关记录。
(3)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4月06日(含)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前湾新区分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qianwan/),使用CA证书通过身份验证后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请确保CA证书在有效期内,CA证书即将过期请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以免影响投标。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其中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编制费用200元,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维护费用100元),售后不退。4.3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招标补充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再提供纸质的招标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进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前湾新区分网“服务指南”栏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操作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前湾新区分网“服务指南”栏中《关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下载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
5.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3万元整。
5.2方式:
①银行电汇: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等方式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0日16时30分。(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QWQTJY2309)。
收 款 人:宁波前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营业部
账号:353*****7123
②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商业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3年04月10日(含)前。
③保险保单:投标人应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投保,并截止在2023年04月10日(含)前办理。投保人保的投标人可联系0574-********进行线下投保,投保太保的投标人可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前湾新区分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qianwan/)进行线上投保,在系统内选择“保证金”点击“投保”按提示操作。
④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人可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前湾新区分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qianwan/)向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74-********)进行线上投保,在系统内选择“保证金”点击“投保”按提示操作,截止在2023年04月10日(含)前办理。
特别说明:投标人采用线下办理保函、保单的,其担保机构应当在2023年04月11日16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向宁波前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74-********)提交受理的保函、保单信息汇总表。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
6.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2日13时30分。
6.2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前湾新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hzwjyxt.bidding.gov.cn:*****/t9/),通过前湾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线上开标会议。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且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6.3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至指定网站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4未下载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7.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定性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 直接票决法 。
7.3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杭州湾新区海屹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宁波前湾新区 |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
联系人:陈工 | 联系人:陈洁、刘晓晓 |
0574-******** | |
传真:/ | 传真:/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办理:许老师 联系电话:0574-********
财务: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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