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栅区域林家铺子店铺食品类/旅游商品类合作经营招标公告
东栅区域林家铺子店铺食品类/旅游商品类合作经营招标公告
一、招标方介绍
所属地区:浙江/桐乡/乌镇
发布单位: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8月8日
公告时效:8月8日---8月18日
联系人: 周小姐 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3—********/188*****733
E-mail: ZJ7097@163.com
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乌镇古镇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公司主要负责乌镇旅游景区、北京密云“古北水镇”景区的建设与管理。企业拥有员工近3000人,年接待近六百万的海内外游客及众多中高端商务会议团体,乌镇景区已不是单纯的“观光游”景区,而是一个集观光、休闲度假、商务会奖于一体的国际化的旅游目的地。
乌镇作为中国乃至世界知名景区,知名度假休闲智慧小镇,拥有东西栅两大景区。其中东栅景区以文学家茅盾先生笔下代表著作《林家铺子》命名的店铺,已不仅是景区特色旅游商品集中销售卖场,更被赋予深厚的文化底蕴。鉴于此,景区经营公司在2015年进行乌镇东栅景区林家铺子店铺合作经营招标。
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向全社会公开进行商业性质合作经营招标。
二、招标总述:
按标准化流程制度及业务需求,现由景区经营公司发起东栅林家铺子食品类/工艺品类厂家/商家/个体合作经营招标。本次招标有效期一年,2015年10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初步预算标的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左右。主要产品:糕饼类、蜜饯类、酱菜类、文房四宝湖笔类丝绸服饰类、其它符合乌镇景区特色旅游食品/商品类。
经过前期工作准备,商定发标、竞标、开标时间。对外信息公告及标书已上报并通过法律部审核8月8日开始对外发布,形式:网络、邀标、现有厂家商家、代理商、个体。参与不同类别竞标单位不少于2家。
三、招标项目概况
1、 年度销售金额预计150万左右,主要产品:糕饼类、蜜饯类、酱菜类、文房四宝湖笔类丝绸服饰类、其它符合乌镇景区特色旅游食品/商品类。
2、 详细情况请参加发标说明会并取得标书与大致样品。标书按300元/份收费,无论中标与否,标书费用不予退还。
3、本次招标,招标方采取合作经营形式,由于商品类别不同,中标单位限于每个类别一家;
4、本次招标后,乌镇东栅景区林家铺子店铺将与中标单位合作经营店铺。
四、投标方资质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经营资质需能够涵括招标品种,具备本次招标产品生产资质的厂家、商家、代理商、个体。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代理商需有代理授权书;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开具17%增值税抵扣发票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厂家设备或生产场所;必须有较强的配送物流服务能力,仓储备货能力,以便快速及时提供配送及相关售后服务;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直接厂家合作优先)。
五、本次招标各时间段:
发标时间即发标说明会时间: 8月24日 下午13:30 地点: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投标竞标时间:8月26日 下午13:30 地点: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开标时间: 8月30日 电话通知,进一步约谈。
六、招标项目具体:见标书
备注:本次招标蓝印花布类剔除、自营自产商品剔除。中标单位由招标方统筹分配独立柜台/货架区域进行销售。店铺装修与布置及整改费用,各入驻单位包括经营公司自营进行分摊。
标签: 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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