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2023年红寺堡镇弘德村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

红寺堡区2023年红寺堡镇弘德村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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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红寺堡区2023年红寺堡镇弘德村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2023年红寺堡镇弘德村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己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以关于红寺堡区2023年红寺堡镇弘德村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农批发20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
心,估算投资887.24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资金453万元,红寺堡区配套332.79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红寺堡区弘德村
2.2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5488亩,其中现有耕地4959.8亩,由海子塘二支干渠引水,设置五个灌溉系统。
2.3 建设内容:
首部工程。新建首部厂房1座,建筑面积390平方米新建电磁流量计井5座安装离心泵和电机4台套,砂石和叠片组合式过滤器4套,施肥设备4套,配套安装其他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
田间管道工程。铺设 PVC管道23.95公里新建管道建筑物280座,其中,闸阀井8座排气补气阀井10座排水井11座电磁阀井250座,穿渠建筑物1座。
灌溉信息化工程。安装首部监控系统3套田间安装网关9套电动阀286台阀门控制器250台墒情监测设备1套小气候气象站1套。
农田输配电工程。安装主变压器1台架设10KV高压线路0.15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29日至2023年04月06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预定,预定时间与投标报名时间一致,过期不候。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1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2保函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缴
纳电子保函保单,或递交纸质保函(保单。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
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5 其它:1本次招投标采用电子化开评标形式,投标单位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以本公告发布的为准。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缴纳形式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20日09时00分,地点为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街3号
邮 编:751900
联系人:徐旭
电 话:0953-509851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19层
邮 编:751100
联系人:马伟宁
电 话:0953-2998222
2023年03月29日
红寺堡区2023年红寺堡镇弘德村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2023年红寺堡镇弘德村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己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以关于红寺堡区2023年红寺堡镇弘德村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农批发20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
心,估算投资887.24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资金453万元,红寺堡区配套332.79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红寺堡区弘德村
2.2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5488亩,其中现有耕地4959.8亩,由海子塘二支干渠引水,设置五个灌溉系统。
2.3 建设内容:
首部工程。新建首部厂房1座,建筑面积390平方米新建电磁流量计井5座安装离心泵和电机4台套,砂石和叠片组合式过滤器4套,施肥设备4套,配套安装其他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
田间管道工程。铺设 PVC管道23.95公里新建管道建筑物280座,其中,闸阀井8座排气补气阀井10座排水井11座电磁阀井250座,穿渠建筑物1座。
灌溉信息化工程。安装首部监控系统3套田间安装网关9套电动阀286台阀门控制器250台墒情监测设备1套小气候气象站1套。
农田输配电工程。安装主变压器1台架设10KV高压线路0.15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29日至2023年04月06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预定,预定时间与投标报名时间一致,过期不候。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1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2保函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缴
纳电子保函保单,或递交纸质保函(保单。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
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5 其它:1本次招投标采用电子化开评标形式,投标单位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以本公告发布的为准。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缴纳形式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20日09时00分,地点为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街3号
邮 编:751900
联系人:徐旭
电 话:0953-509851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19层
邮 编:751100
联系人:马伟宁
电 话:0953-2998222
2023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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